安徽
2024年安徽宿州靈璧縣城區(qū)中小學選調教師210人公告
http://www.ldmfl.com 2024-07-09 10:41 來源:靈璧縣人民政府
2024年靈璧縣城區(qū)中小學公開選調教師公告
為解決城區(qū)中小學教師緊缺問題,經研究決定公開選調部分教師補充到城區(qū)中小學任教?,F(xiàn)將2024年靈璧縣城區(qū)中小學公開選調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二、選調崗位
本次城區(qū)中小學公開選調教師計劃210名(具體學科崗位見附件1)。
三、選調范圍
靈璧縣域內(不含城區(qū))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靈西中心學校、虞姬中心學校、范橋學校、東風學校不納入城區(qū)學校范圍);縣域外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
四、選調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師德品行,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二)年齡不得超過40周歲(40周歲以下指1983年7月8日之后出生),市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特級教師、教學名師、骨干教師、教學能手或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教育部直屬六所師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師范類畢業(yè)生或“雙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或獲得高級職稱的教師,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45周歲以下指1978年7月8日之后出生);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不滿三年的,以實際工作年度為準,試用期考核不定等次除外),師德師風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選調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具體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選調范圍:
1.試用期未滿或其他原因延遲轉正的,服務期未滿的;
2.所在單位不同意參加選調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不正常履職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2024年7月8日在靈璧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s://www.lingbi.gov.cn/)公開發(fā)布選調公告。本次選調工作有關信息和事項均通過該網站發(fā)布,請報考人員在選調工作實施期間主動登錄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二)現(xiàn)場報名
1、申請報名
(1)各鎮(zhèn)中小學教師到編制所在學校提交報名所需材料(電子版及紙質版)。報名時間:2024年7月17日8:00—7月19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地點在編制所在的學校(小學到所屬鎮(zhèn)中心學校);
(2)在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的情況下,學校綜合學科、師德、工作表現(xiàn)等各方面的情況進行資格初審,經學校選調資格審核小組研究確定報名人選;
(3)一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填寫《2024年靈璧縣城區(qū)中小學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提交個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復印件或掃描件(復印件或掃描件須有審核人簽署“此件與原件一致”并簽名、蓋學校公章)。
2、學校上報時間及地點
(1)上報時間
報名相關材料經學校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后,由學校指派專人統(tǒng)一報送(附件2、3紙質及電子版),報送時間:2024年7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縣域外在編在崗教師,持《報名資格審查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崗位所需材料,現(xiàn)場進行資格初審。
(2)上報地點
靈璧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
(三)資格初審
按照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審查。凡與報名資格條件要求不符,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四)網上報名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進行網上報名,報名網站為靈璧縣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lingbi.pzhl.net/),申請報名時間為2024年7月24日9:00—7月25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五)網上資格審查
縣人社局按照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對照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名單進行網上審查。
網上審查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報考條件的最終依據,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凡在選調工作各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名者不符合資格條件要求或者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選調資格。
(六)報名確認
報名者可于2024年7月26日16:30前隨時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應于2024年7月26日17:00前隨時登錄報名系統(tǒng),繳納筆試費用45元。未按時繳費的,視為放棄。
資格審查并網上繳費結束后,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數應不低于2:1,不足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計劃數。2024年7月27日公布按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已成功繳費且所報崗位因報名人數不足被取消的,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在7月28日上午8:00—12:00進行一次改報,逾期不再受理。改報崗位審核未通過或放棄改報的,后期按照規(guī)定辦理退費。
報考者應于2024年8月1日—8月2日登錄報名系統(tǒng),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七)筆試
1.筆試時間:2024年8月3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科目
筆試滿分為100分,采取閉卷考試形式。
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
(八)專業(yè)測試
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2確定擬參加專業(yè)測試人員。報考人員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不足比例的,則按照實際人數確定進入專業(yè)測試。
專業(yè)測試滿分為100分,采取無生上課的方式進行(音體美教師無生上課包含才藝展示),主要考察選調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儀表舉止等。設定專業(yè)測試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九)成績合成
專業(yè)測試工作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20%+專業(yè)測試成績*80%,在統(tǒng)計過程中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與公布的崗位選調計劃數1:1等額確定選調人員(若出現(xiàn)總成績并列情況,則依次以報名人員的專業(yè)測試成績?yōu)橐罁瑥母叻值降头执_定)。
(十)資格終審和公示
縣人社局對擬選調人員進行資格終審,終審合格后,按照規(guī)定在靈璧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s://www.lingbi.gov.cn/)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沒有問題的,辦理相關調動、聘用手續(xù)。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選調人員,由縣教體局報縣委編辦、人社局、財政局辦理編制調整、聘用、工資轉移等相關手續(xù)。
選調人員實行聘用制。被聘用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如調入學校有相應空缺崗位,原聘崗位等級不變;如調入學校無空缺崗位,按調入學校空缺崗位聘用。
六、紀律要求
1.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報考者,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本次選調資格,且五年內不予報名教師選調,不得申請調整崗位、不得評優(yōu)評先,并依據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2.本次選調工作在2024年靈璧縣城區(qū)中小學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縣紀委監(jiān)委全程監(jiān)督。對在選調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據相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557-6021161(靈璧縣人社局事業(yè)股)
0557-6022981(靈璧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
監(jiān)督電話:0557-6022500(靈璧縣教育體育局黨風廉政辦公室)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jiān)督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2024年靈璧縣城區(qū)中小學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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