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漳州市平和縣司法局招聘社區(qū)矯正社會工作者公告
2022年平和縣司法局招聘社區(qū)矯正社會工作者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平和縣司法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5人。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聘人員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及民事權利;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身體健康,相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溝通表達能力;
4.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7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間出生);
5.符合招考職位所需的專業(yè)、學歷和其他資格條件要求。詳見《2022年平和縣司法局招聘社區(qū)矯正社會工作者—崗位一覽表》。其中專業(yè)要求參照《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22年)》,報考者本人的畢業(yè)證書等必須在報名資格復審截止日前取得;
6.截止報名時,具有平和縣戶籍(本人、父母、配偶中的一方為平和縣戶籍的視同平和縣戶籍,鄉(xiāng)鎮(zhèn)戶籍限制參照執(zhí)行);
7.參加“2022年5月漳州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考試”相應崗位考試,且未錄用的考生。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中因違規(guī)違紀行為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7.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和其他有關文件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8.其他不適合從事招聘崗位工作的人員。
二、報名時間、方式和要求
(一)報名時間
2022年8月15日至8月18日下午6:00時截止。
(二)報名地點和要求
1.報名地點:漳州市閩社勞務派遣有限公司(小溪鎮(zhèn)北大路113、115號原勞動局辦公樓下);聯(lián)系人:張淑敏,聯(lián)系電話:0596-5218509。
2.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等相關證件及參加漳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準考證、筆試成績(網頁截圖)、近期一寸彩色照片3張。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guī)格),相關證明文件留原件,其他證件留復印件。報考人員必須對本人所提交的報名信息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材料失實,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3.每名應聘者只能報名應聘1個崗位,多報無效。
三、資格初審
1.由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的年齡、學歷等進行報考資格初步審核。
2.打印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3.因受新冠疫情影響,請各位考生按照當?shù)匾咔榉揽匾笞龊脗€人防護,進入面試的人員請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準時參加,否則視為自動棄權。
四、考試內容和辦法
采用面試形式進行。
(一)筆試
此次招聘考試不再組織筆試,以考生參加2022年5月漳州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考試綜合基礎知識筆試成績作為招聘考試的筆試成績。
(二)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1.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考錄比例1:3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時,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2.入圍資格復審人選根據(jù)通知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書、參加漳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準考證、筆試成績等材料原件到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
(三)面試
1.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合格者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進入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1:3比例的,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以上為合格。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為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2位。
六、體檢
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職位擬招聘人數(shù)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遇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高者確定體檢對象;如筆試成績再相同,加面試一場,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體檢對象。
(一)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體檢缺席者,取消體檢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參加體檢人員在招聘單位指定的時間內完成所有的體檢項目,未體檢的項目視為不合格。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三)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個人支付。
七、考核
(一)體檢合格的考生為考核對象,由招聘單位組織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及工作表現(xiàn)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核。并通過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http://shixin.court.gov.cn/)核實考核對象有無失信被執(zhí)行情況??忌毺峤粺o犯罪記錄等材料交由招聘單位審查,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情節(jié),取消錄用資格。
八、聘用
(一)體檢、考核合格后,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將擬聘人員基本情況在平和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辦理勞務派遣聘用手續(xù)。
(二)進入體檢、考核的人員因本人放棄本次應聘或體檢、考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職位空缺的,可從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照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聘用后出現(xiàn)空缺的,經報縣招聘主管部門核準后,可從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照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
(三)公開招錄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在簽訂勞動合同中明確試用期二個月,期滿經考核合格,給予聘用(時間從試用期算起),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用工單位報到,若無正當理由又不告知原因未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其他
(一)工資福利待遇:參照“平和縣司法局招聘社區(qū)矯正社會工作者薪酬管理辦法”執(zhí)行。
(二)在職考生需在體檢前提供工作單位擬同意調動、辭職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
(三)考試成績、體檢等有關招聘信息將通過平和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
(四)報考人員所留的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否則后果自負。
(五)本考試方案的解釋、規(guī)定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錄工作,其他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十、附件
平和縣司法局
漳州市閩社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1日
附件1:2022年平和縣司法局招聘社區(qū)矯正社會工作者—崗位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