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福州市臺江區(qū)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大隊招聘公告
2023年福州市臺江區(qū)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大隊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公告
一、招聘崗位
臺江區(qū)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大隊招聘從事城管協(xié)管員工作人員9名。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專業(yè)要求 |
資歷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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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層次 |
學歷類別 |
學位 |
性別 |
年齡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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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臺江區(qū)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大隊 |
協(xié)管員 |
9 |
不限 |
大專及以上 |
全日制 |
無 |
男 |
45周歲及以下 |
需從事外勤、夜班備勤等工作 |
二、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恪守職業(yè)道德,遵守社會公德;
4.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優(yōu)先;
5.具備勝任崗位的健康條件、相應資格和工作能力;
6.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7.報名人員的畢業(yè)證書、資格證書、工作經歷、年齡、現役等相關資格條件,均以2023年10月7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8.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名單的;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報考。
三、招聘程序
1.報名時間: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20日截止
上午9:00—12:00
下午3:00—5:30(周末除外)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攜帶報名材料前往福州市臺江區(qū)德榜路79號7樓福州市臺江區(qū)城市管理局參加報名。
3.報名材料:
(1)《2023年福州市臺江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聘用人員報名表》(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登陸學信網查找學歷在線驗證報告、學位在線驗證報告,高中學歷可不提供),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報名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4)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證件照5張(3張貼在報名表上、2張現場備用);
(5)崗位要求的其他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報名要求
報名人員要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各崗位報名資格條件,每人僅限報考1個崗位,按要求如實填寫本人的各項信息,并對提交的材料及填寫的各項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凡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報名人員所留的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號碼無人接聽或無法聯(lián)系的考生,則視為自動放棄。
5.資格初審
由本單位對報名人員的資歷條件進行現場審查,初審通過,接收報名材料。本次報名不收取報名費。
6.組織面試
通過資格初審后,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7.聘用
單位根據面試結果,擇優(yōu)確定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需提供福州市區(qū)內三級甲等以上醫(yī)院體檢中心出具的健康體檢證明(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費用自理)和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書,經核驗個人報名材料真實性有效性后,按有關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凡在體檢或考察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核驗未通過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聘用人員應在單位指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8.薪資待遇
編外人員用工形式為勞動派遣,聘用期間薪資待遇,根據臺江區(qū)編外聘用人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受聘人員在合同期內有違法違紀問題或出現其他不能適應崗位需要的情況,用人單位可以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解聘。
報名咨詢電話:15080022332 林先生
(請在報名期間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撥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