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肅張掖市公安局張掖市社會治安巡邏大隊招聘公告
張掖市公安局2023年張掖市社會治安巡邏大隊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甘肅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甘辦發(fā)〔2011〕22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yè)單位崗位管理和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張人社通〔2020〕220號)等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現(xiàn)將張掖市社會治安巡邏大隊公開招聘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張掖市社會治安巡邏大隊由張掖市公安局管理,系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現(xiàn)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名,具體招聘計劃詳見附件:《2023年張掖市社會治安巡邏大隊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表》(以下簡稱《崗位簡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及技能條件。其中,應聘人員畢業(yè)證上標注的學歷及專業(yè)(專業(yè)方向)應當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yè)(專業(yè)方向)一致;
4.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間出生),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2年4月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紋身、疤痕等特殊印記,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傳染性疾病,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雙側矯正視力不低于4.8(含4.8);
6.張掖戶籍或生源地。戶口遷入時間須為招聘公告發(fā)布之日前。因婚姻關系已經領取結婚證的,一方為張掖戶籍或生源地,另一方戶籍在外地的,可以報考;
7.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公安英烈、因公犧牲民警(輔警)的子女、配偶和見義勇為積極分子,以及警務輔助人員和公安院校畢業(yè)生;
8.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簡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或不予聘用
1.本人受到黨政紀處分、正在處分期間或影響期未滿的;
2.本人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或司法調查的;
3.本人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本人曾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或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7.本人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8.提供虛假證件及報名材料的;
9.現(xiàn)役軍人、在編在崗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10.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不能報考或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崗位專業(yè)要求
招聘崗位專業(yè)條件以教育部專業(yè)分類目錄為準,專業(yè)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yè),僅限于該專業(yè)的人員報考。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線上報名的方式,報名鏈接為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224。報名時間定于2023年3月13日9:00至3月19日17:00。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報名前,應聘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公告,按規(guī)定時間點擊報名鏈接(推薦使用電腦端谷歌瀏覽器進行登錄),如實、準確、規(guī)范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簽署《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逐項填寫信息并上傳附件,提交后等待資格初審。提交報名申請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19日17:00。
2.資格初審。初審由第三方考試服務機構根據(jù)公告要求,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申請進行初審。資格初審的時間為2023年3月13日9:30至3月20日17:00。
3.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繳費。報名費為150元,繳費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21日17:00。未按時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4.打印筆試準考證:應聘人員在報名成功后,登錄報名系統(tǒng)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并妥善保管,應聘人員打印準考證后,應認真閱讀筆試準考證上的考生須知。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
5.注意事項。報名申請?zhí)峤徊⑼ㄟ^審查后,不可更改,應聘人員須認真填寫報名信息。報名申請中的相關信息須真實、準確、有效,符合報考條件,否則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二)筆試
筆試報名人數(shù)與公開招聘人數(shù)原則上在不低于3:1的比例下進行筆試,報考比例達不到要求的取消該崗位公開招聘計劃,取消崗位計劃在張掖市公安局門戶網站(http://www.zhangye.gov.cn/sgaj/index.html)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重點測試報考者的綜合基礎知識和計算機專業(yè)能力,滿分100分。
2.筆試組織:本次筆試由張掖市公安局組織實施,采取“裸考”方式進行。
3.考試時間和地點:具體以《筆試準考證》的時間和地點為準。
4.應試人員必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與報名時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進入考場。身份證遺失的報考人員,應及時在公安機關補辦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
5.成績公布。筆試成績通過張掖市公安局門戶網站(http://www.zhangye.gov.cn/sgaj/index.html)公布。
(三)資格復審
實際操作前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按照招聘計劃與參加筆試人員1:3的比例,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員,末位成績并列人員一并進入資格復審。對應聘人員未按期參加資格復審、不符合報名條件、提供虛假材料或提供報名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因取消應聘資格造成的崗位空缺,從該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現(xiàn)場發(fā)放《實際操作通知書》。
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在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需提交以下資料:
1.筆試準考證;
2.近期2寸正面免冠證件照片6張(藍底,背面注明姓名);
3.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
4.學信網學歷驗證報告原件和復印件;
5.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6.崗位其他條件中要求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本次考試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有關材料不實,或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和要求的,取消其報考、錄用資格。
(四)實際操作
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計劃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實際操作人員。達不到比例的,經招聘主管部門研究可按1:2的比例確定實際操作對象。實際操作成績在實際操作結束后予以公示。
1.實際操作方式:采取現(xiàn)場上機操作的形式進行,重點測試報考者計算機網絡實際操作能力水平(內容包括:常見網絡故障處理、數(shù)據(jù)分析、信息溯源、軟件工具應用、網站分析等),滿分為100分。
2.實際操作組織:本次實際操作由張掖市公安局總體負責實施。
3.實際操作時間和地點:具體以《實際操作通知書》的時間和地點為準。
4.實際操作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實際操作通知書》參加實際操作。
(五)總成績確定
實際操作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實際操作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筆試、實際操作和綜合成績如出現(xiàn)小數(shù),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兩位。
總成績計算公式:筆試成績×50%+實際操作×50%=綜合成績。
(六)體檢
根據(jù)應試人員的總成績,按職位擬錄取人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由張掖市公安局組織體檢,體檢費用自理。參加體檢的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實際操作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檢。
1.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不進行復檢。
2.體檢時間和地點:由張掖市公安局負責通知考生在指定醫(yī)院體檢。
3.其他要求: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體檢資格者,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實際操作缺考或成績?yōu)榱阋约百Y格復審不合格者,不得遞補)。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由張掖市公安局會同考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進行政審考察??疾靺⒄铡豆矙C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辦法》(公通字〔2020〕11號)執(zhí)行,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棄考察資格者,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綜合筆試、實際操作、體檢、考察政審等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選,并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如無影響其聘用的相關情況,經張掖市公安局研究審核通過并向張掖市人社局上報聘用備案報告,辦理有關手續(xù)。
四、聘用管理
1.本次招聘的3名工作人員屬事業(yè)編制人員,不具有公務員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
2.招聘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規(guī)定,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按事業(yè)單位管理崗位人員(職員)進行管理,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職員工資福利待遇,著治安巡邏人員制式服裝。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張掖市公安局取消招聘資格并報張掖市人社局備案。
五、其他事項
1.招聘工作由張掖市公安局組織實施,招聘全過程接受紀委監(jiān)委、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2.應聘人員應準確填寫聯(lián)系方式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電話停機、關機、無法接通、無人接聽等原因,造成無法聯(lián)系考生本人的,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3.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4.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fā)現(xiàn),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5.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張掖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監(jiān)督電話:0936-5999031(張掖市紀委監(jiān)委派駐市公安局紀檢監(jiān)察組)
政策咨詢電話:0936—5996520、0936—5999023(張掖市公安局)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931—8722309
附件:《2022年張掖市社會治安巡邏大隊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表》
張掖市公安局
2022年3月9日
附件下載:2023年張掖市社會治安巡邏大隊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表(定).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