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平涼市崇信縣公安局招聘輔警30人公告
崇信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全縣公安工作需要,依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甘肅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額度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甘政辦發(fā)〔2022〕12號)和《甘肅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有關規(guī)定,經匯報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為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輔警30名,其中男性25名,女性5名。
二、招聘條件
(一)依據《甘肅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七條之規(guī)定,報名應聘輔警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崇信縣戶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憲法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良好;
3.具有大學??埔陨衔幕潭?,其中退役士兵學歷放寬至高中(中專);
4.年滿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2年6月7日至2005年6月7日期間出生)。退役士兵年齡可放寬至32周歲以下(1990年6月7日至2005年6月7日期間出生);
5.雙眼矯正視力均達到5.0以上,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身體健康,體型端正,無殘疾、口吃、重聽、色盲,無紋身等特殊印記,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嚴重傳染性疾病和慢性病,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理論水平和業(yè)務素質,勤奮敬業(yè),現實表現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的;
3.曾受到行政處罰(交通違章除外)、刑事處罰,曾被勞動教養(yǎng)、收容教養(yǎng)或收容教育的;
4.因違紀違規(guī)曾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辭退、解聘的;
5.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6.組織、參加、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7.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或個人征信不良的;
9.不宜聘用為輔警的其他情形的。
(三)優(yōu)先招聘情形
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民警的配偶、子女,見義勇為先進分子,退役士兵,政法專業(yè)、公安專業(yè)畢業(yè)生。
(四)加分項
對報名應聘的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民警的配偶、子女,見義勇為先進分子,退役士兵筆試成績加3分。加分后筆試成績不得超過100分。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輔警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試服務機構,嚴格按照發(fā)布公告、網上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能測試、體檢和政審、公示及審批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與資格初審。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需在電腦端點擊報名平臺鏈接https://sydwzp.zgrsw.cn/ksbm/main.html?zkxmid=3046前往報名入口,注冊登錄賬號,準確填寫本人信息,妥善保管用戶名和密碼。
1.報名時間:2023年6月7日9:00至2023年6月13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報名申請、上傳附件:應聘人員須在報名前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后,按要求逐項填寫信息并上傳與本人報名信息相一致的居民身份證、戶口薄、畢業(yè)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退伍證等原件照片,簽署《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提交后等待資格初審。
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符合應聘條件,否則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報名申請通過資格初審后,不可更改。
3.網上資格初審:根據公告要求和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申請進行網上資格初審。
(1)查詢審核結果。應聘人員可于報名次日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2)網上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14日18:00。
4.報名繳費: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按系統(tǒng)提示繳納報名費(報名費150元/人),2023年6月14日18:00前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5.打印筆試準考證: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并妥善保管,以備考試、資格審核等環(huán)節(jié)使用,無本人筆試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人員打印準考證后,應認真閱讀筆試準考證上的考生須知,并提前熟悉考點。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
(二)筆試
1.筆試采用閉卷考試,漢語作答,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
2.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內容涉及公共基礎知識、公安基礎知識、法律知識、時事政治等。
3.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記載為準。
4.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件(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兩證缺一不可。
5.筆試結束后,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筆試成績。
(三)資格復審
1.按照招聘人數1:3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名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以公告為準,工作人員按照報名條件要求現場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報考人員報名登記表,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登錄中國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征信報告、退伍證等材料。
2.因放棄資格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而形成的空缺,在參加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面試
1.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應急反應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同時考察其語言表達是否準確、流暢,儀表是否端莊大方等。
2.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憑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缺一不得參加面試。
3.具體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五)體能測試
1.進入面試人員均參加體能測試。
2.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暫行)》等文件規(guī)定組織實施。
3.體能測試分別測試以下項目:男子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縱跳摸高;女子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縱跳摸高。測試中,縱跳摸高不超過3次,考生有1次測試達標的,即視為該項目測試合格;10米×4往返跑不超過2次,考生有1次測試達標的,即視為該項目測試合格;1000米(800米)跑只測試1次。體能測試上述3個項目,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不得進入體檢程序。測試結果當場公布,并由報考人員現場簽字確認。體能測試標準如下:
男子組:10米×4往返跑,30歲(含)以下所用時間≤13′1為合格,31歲(含)以上所用時間≤13′4為合格;1000米跑,30歲(含)以下所用時間≤4'25′為合格,31歲(含)以上所用時間≤4'35′為合格;縱跳摸高,觸摸高度≥265厘米為合格。
女子組:10米×4往返跑,30歲(含)以下所用時間≤14′1為合格,31歲(含)以上所用時間≤14′4為合格;800米跑,30歲(含)以下所用時間≤4'20′為合格,31歲(含)以上所用時間≤4'30′為合格;縱跳摸高,觸摸高度≥230厘米為合格。
(六)總成績確定
總成績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如出現總成績相同的情況,則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排名先后,缺考者,不計算總成績。按各崗位招聘計劃人數1:1確定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人員名單,達不到比例的按照體能測試合格實際人數確定。
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60%+面試成績×40%
(七)體檢和政審
1.依據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在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人員承擔。
2.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內容: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聘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聘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統(tǒng)一組織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者應聘人員放棄體檢資格產生的空缺,從本崗位體能測試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
4.體檢合格人員進入政審環(huán)節(jié),由縣公安局負責組織進行,政審合格人員按照1:1的比例確定為擬聘用對象。政審突出政治標準,主要審查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素養(yǎng)、道德操守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崗位適應程度。因政審不合格、自動放棄政審資格而形成的崗位空缺,從本崗位體能測試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
(八)公示及審批聘用
1.體檢和政審合格的初選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如無影響其聘用的問題,辦理審批聘用手續(xù)。
2.被聘用人員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勞動合同期限為兩年,試用期計算在合同期限內,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根據相關規(guī)定決定是否續(xù)聘。
3.建立后備補錄人員庫,名額30人(從參加筆試、面試,未聘用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后備期1年。1年內因放棄、離職、除名等原因出現缺額時,按程序補錄聘用。
四、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人員性質。此次招聘的輔警性質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擔任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不占用公安專項編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納入行政事業(yè)編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務員相關待遇。
(二)管理培訓。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聘用人員進行日常和年度考核及業(yè)務培訓。
(三)薪酬待遇。新招聘輔警實行月薪制,工資的發(fā)放和晉升按照《甘肅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試行)》執(zhí)行,共由六部分構成,分別如下:
1.基本工資為2800元/月;
2.工齡工資按照每滿一年按50元/月的標準依次累計;
3.層級工資具體標準為一級輔警1400元/月、二級輔警1200元/月、三級輔警1000元/月、四級輔警800元/月、五級輔警600元/月、六級輔警400元/月、七級輔警200元/月;
4.崗位工資標準為300元/月;
5.績效工資具體標準為一級輔警人均500元/月,二級、三級輔警人均400元/月,四級、五級、六級、七級輔警人均300元/月;
6.值班補貼按照100元/天的標準發(fā)放,計發(fā)值班補貼的天數不超過4天,擬按400元/月執(zhí)行。
輔警試用期只發(fā)放基本工資。
(四)職業(yè)保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為輔警繳存養(yǎng)老、失業(yè)、醫(y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其中個人支付部分從本人工資中代為扣繳。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期間有關信息發(fā)布、成績公布、公示等事宜,將在縣政府門戶網、崇信發(fā)布、縣人社局官方微信公眾號、縣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等媒體上發(fā)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及時查閱有關信息。因應聘人員自身原因未能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本人負責。應聘人員須提供準確、暢通的聯系電話,在招聘環(huán)節(jié)中若有臨時通知等相關情況,因應聘人員通訊不暢無法取得聯系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二)對提供虛假材料、故意隱瞞實情及在聘用考試中作弊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聘用資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四)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考試全過程,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報名監(jiān)督電話:0933-5917019
政策咨詢電話:0933-6121762
報名技術服務咨詢電話:0931-8232158
咨詢時間: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崇信縣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
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