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肅慶陽市寧縣公安局招聘輔警60人公告
寧縣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深入推進基層社會治理,全面提升農(nóng)村社會治安管控能力,根據(jù)《關于完善公安派出所警務運行機制推進公安派出所標準化建設的實施意見》《全省公安機關主動創(chuàng)穩(wěn)工作實施方案(2023-2025年)》《加強新時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要求,按照《甘肅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規(guī)定,經(jīng)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60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60名,其中男性50名、女性10名,安排至18個鄉(xiāng)鎮(zhèn)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隊輔助警務工作。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2.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職業(yè)精神;
3.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3年6月1日至2005年6月1日期間出生),大學生退役士兵(包括高校畢業(yè)生入伍后退役和在校生、新生入伍后退役復學完成學業(yè)人員)年齡放寬至32周歲(199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寧縣戶籍(在2023年6月1日前遷入),應屆畢業(yè)生生源地為寧縣;
5.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以中國學信網(wǎng)查詢結果為準,應屆畢業(yè)生可持學校出具的畢業(yè)證明報名);
6.身體健康,面部無明顯疤痕、胎記,無殘疾、無紋身等特殊印記,無口吃、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傳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男性凈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凈身高不低于1.60米;
8.雙眼矯正視力不得低于4.9,無紅綠色盲。
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公安烈士、因公犧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公安院?;蛘ㄔ盒.厴I(yè)生、見義勇為、退役士兵以及具有網(wǎng)絡安全、計算機、刑事技術、文秘、法律、交通管理等專業(yè)人員。
(二)不得報考情形
1.本人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勞動教養(yǎng)、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和治安處罰的;
3.本人曾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解聘的以及曾被公安機關辭退的;
4.本人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在各級各類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的;
5.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2)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3)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參與邪教組織且頑固不化、堅持錯誤立場的;
(5)在考察政審工作結束時其政治背景仍無法查清的。
6.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原則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政審、公示等程序進行,委托甘肅人力資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組織實施。
(一)發(fā)布公告
通過寧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寧縣公安警務”微信公眾號、西北人才網(wǎng)及其微信公眾號等平臺面向社會發(fā)布招聘公告。
公告發(fā)布時間:2023年6月1日—6月7日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采取線上報名方式,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每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網(wǎng)站為西北人才網(wǎng)(www.xbrc.com.cn)。
報名時間:2023年6月8日9:00至6月14日18:00。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報名前,應聘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公告,按規(guī)定時間登錄西北人才網(wǎng)(www.xbrc.com.cn)點擊“寧縣公安局2023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專欄—“我要報名”端口,注冊登錄賬戶(該賬號是應聘人員報名、網(wǎng)上繳費、打印準考證、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jù),請妥善保存)。登錄后,仔細閱讀報名須知,簽署《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逐項填寫信息并上傳附件(報名所需材料提交不全者不予通過),提交后等待資格初審。
2.資格初審。根據(jù)公告要求和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交的申請進行線上初審,應聘人員可于提交申請次日登錄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資格初審截止時間:2023年6月15日18:00。
3.繳納費用。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即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繳納考務費150元。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繳費截止時間:2023年6月16日18:00。
4.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打印中遇到的問題,請撥打報名技術咨詢電話聯(lián)系解決,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符合應聘條件,否則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報名申請通過資格初審后,不可更改。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注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即取消報名資格。
(三)筆試
1.科目與內(nèi)容。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測試》,筆試內(nèi)容包括時事政治、公共基礎知識和公安業(yè)務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知識。閉卷考試、漢語作答、百分制,考試時間120分鐘。
2.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載明的時間、地點為準。
3.考試要求。參加筆試的應聘人員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參加筆試,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筆試。
4.成績公布。筆試成績通過寧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寧縣公安警務”微信公眾號統(tǒng)一發(fā)布。
(四)資格復審
根據(jù)各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進入現(xiàn)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末位名次并列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具體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應聘人員信息登記表(登錄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
2.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登錄中國學信網(wǎng)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4.退役軍人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
5.未發(fā)放畢業(yè)證的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學校開具的畢業(yè)證明。
資格復審時將對應聘人員報名材料及矯正視力、凈身高進行篩查,不符合報名條件者取消復審資格。
(五)面試
1.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2.面試為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綜合分析能力、問題解決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身體形態(tài)、儀容儀表等。
3.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須攜帶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和有效身份證原件(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派出所出具帶有影像的戶籍證明),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
4.應聘人員個人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六)綜合成績確定
綜合成績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nèi)绯霈F(xiàn)小數(shù),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兩位。如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則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排名先后,缺考者,不計算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
(七)體能測評
1.根據(jù)各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人數(shù)1:2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員。
2.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在應聘人員參加面試時現(xiàn)場通知。
3.體能測評項目及內(nèi)容參照人社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印發(fā)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進行。體能測評項目包括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4ⅹ10米往返跑,縱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只測一次,4ⅹ10米往返跑、縱跳摸高可復測一次。
4.體能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得進入體檢程序。因自身身體原因無法按時參加測評的,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評,取消應聘資格。
(八)體檢
1.根據(jù)各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2.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聘、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nèi)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統(tǒng)一組織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者應聘人員放棄體檢資格產(chǎn)生的空缺,按照該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及體能測試結果依次進行等額遞補。
(九)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政審考察對象,考察主要在擬聘用人員的原工作單位、居住地派出所和社區(qū)(村組)進行,對擬聘用人員的遵紀守法、現(xiàn)實表現(xiàn)、道德品質(zhì)、工作能力和個人信用記錄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因政審考察不合格產(chǎn)生的空缺,按照該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及體能測試結果依次進行等額遞補。
(十)公示及聘用
根據(jù)綜合成績及體能測評、體檢、政審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寧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寧縣公安警務”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確定為聘用對象。
(十一)簽訂勞動合同
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公示期滿無異議后,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上崗手續(xù),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今后續(xù)聘、解聘、辭退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辦理。
四、工資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國家正式工作人員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納入行政事業(yè)編制管理,不享受國家正式工作人員福利待遇。
(二)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薪酬標準為:基本工資2800元/月,崗位工資220元/月,績效工資300元/月,工齡工資按照每滿一年每月50元的標準依次累計,值班補貼30元/天,每月計發(fā)值班補貼總數(shù)不超過6天,合計工資總額每月約3500元左右。試用期每月發(fā)放基本工資2800元,試用期滿后按照全額工資發(fā)放。試用期滿后,警務輔助人員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五類社會保險按規(guī)定由縣財政和個人按比例分別繳納,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五、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應聘人員須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應聘人員須提供準確、暢通的聯(lián)系電話,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中若有臨時通知等相關事宜,因通訊不暢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lián)系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3.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考試全過程,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提供虛假材料、故意隱瞞有關實情及考試中作弊的,一經(jīng)查實,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報名費不予退還。
4.本次招聘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體能測評結果、體檢結果和擬聘用人選在寧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寧縣公安警務”微信公眾號公告。
5.體能測評合格未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應聘人員,全部進入后備人員庫,待崗位出現(xiàn)空缺時,可按程序進行體檢、政審考察聘用。
6.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六、監(jiān)督檢查
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正、透明,由縣紀委監(jiān)委駐縣公安局紀檢監(jiān)察組進行全程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934—5919569
政策咨詢電話:0934—6622110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931-8726331
寧縣公安局
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