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肅酒泉市市直事業(yè)單位招聘11人公告
2023年酒泉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甘肅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結合事業(yè)單位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為酒泉市市直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此次計劃公開招聘11人。具體計劃詳見《2023年酒泉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表》(簡稱《崗位簡表》)。
二、招聘范圍
符合應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高校畢業(yè)生,具體崗位以《崗位簡表》明確為準。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服從工作分配,履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義務,遵守事業(yè)單位工作紀律。
3.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yè)等資格條件和其他條件,詳見《崗位簡表》。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年齡要求:崗位簡表中年齡按周歲計算,年齡為18周歲以上28周歲及以下(含28周歲,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及以下(含30周歲,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的。
3.曾被開除公職、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者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guī)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5.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6.近年來參加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被記入誠信黑名單的人員。
7.現(xiàn)役軍人、非應屆的在校學生(含在讀未畢業(yè)的研究生、本科生)。
8.2022年以來參加全市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引進、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考等被確定為錄用對象的,不得報考。
9.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即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以及有其他影響公務情形的職位。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規(guī)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三)崗位專業(yè)要求
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專業(yè)條件,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關于印發(fā)〈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yǎng)學科目錄(2011年)〉的通知》(學位〔2011〕11號)(研究生層次“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yǎng)學科目錄”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錄執(zhí)行)、《教育部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設置管理規(guī)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教育部關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備案和審批結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號)、《教育部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yè)教育(??疲I(yè)設置管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yè)教育(??疲I(yè)目錄(2015年)〉的通知》(教職成〔2015〕10號)規(guī)定的規(guī)范稱謂表述。
專業(yè)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yè)的,僅限于該專業(yè)的人員報考。專業(yè)條件設置為專業(yè)類別的,則該類別所包含的專業(yè)均為符合報考專業(yè)。如果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與職位要求專業(yè)名稱不完全相同,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須由報考人員畢業(yè)院校開具說明,認定所學的專業(yè)屬于職位要求的專業(yè)類或認定所學的專業(yè)名稱雖與職位要求的專業(yè)名稱不同,但課程基本相同,屬同一專業(yè),并附本人所學課程成績單,在資格復審時一并提供審核。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路徑包括手機移動客戶端和電腦PC端兩種方式。
手機移動客戶端:
請在微信中搜索“酒泉智慧人社”或“酒泉人才服務”微信小程序,打開后點擊“人事考試”進行報名;或掃描下方“酒泉智慧人社”“酒泉人才服務”微信小程序二維碼,打開后點擊“人事考試”進行報名。
電腦PC端:
通過電腦瀏覽器登錄“酒泉人才網 (jqrc.net)”網址,打開后點擊“人事考試”進行報名。
1.報名時間:應聘人員于2023年8月19日至8月23日登錄酒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23日下午18:00,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名政策咨詢:0937-2618488
報名系統(tǒng)咨詢:0937-5929266 2669880
2.報名須上傳提交的材料:
(1)《誠信承諾書》(見附件)。
(2)畢業(yè)證、學位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在線驗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二維驗證碼,在線驗證碼在有效驗證期內)、應屆畢業(yè)生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在線驗證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未簽訂的就業(yè)協(xié)議書、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畢業(yè)證書掃描件等相關證書,上述材料原件不得以證明材料代替。凡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無法驗證的,取消聘用資格(含軍隊院校)。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
(4)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電子照片。
(5)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
(6)報名系統(tǒng)帶*號的選項必須填寫。
報名時,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招聘崗位條件”,本人提交的報考申請所有材料要真實、準確。報名過程中誤報、錯報等問題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注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報考資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此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考生需對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報名時不進行資格審核,報名成功不代表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核在筆試結束后統(tǒng)一組織,因考生報名信息虛假或填報錯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報名信息修改:為確保招聘的嚴肅性和公平公正,報名結束后,經應聘人員申請可更改填寫錯誤信息。應聘人員申請更改報名信息,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并填寫《考生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到酒泉市人社局四樓人事考試中心(408室)審核、修改。截止日期為繳費截止日期前,逾期不再受理(不含節(jié)假日和休息時間)。應聘人員僅可申請更改填寫錯誤的兩類信息:一是應聘人員姓名中明顯的錯別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應聘人員身份證號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個別錯誤數字。其他報名信息不得更改。
3.考務費:每人150元,在報名資料提交成功后由考生在2023年8月24日至8月25日通過手機收到繳費碼集中在甘肅省財政廳網站交費,考生繳費成功視為報名成功,未在2023年8月25日下午17:00前繳費成功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考試繳費碼以手機短信形式發(fā)送,請勿開啟各類短信攔截功能)。因考務費通過省財政繳費系統(tǒng)直接收取,故此次考試報名繳費成功后,一律不受理考務費退還工作。
4.打印準考證:考生通過報名系統(tǒng)自行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的考生于8月25日開始隨時關注“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酒泉人才網”筆試通知,因未關注錯過準考證打印時間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二)崗位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招聘崗位報名人數進行審查。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管理崗位要減少招聘計劃至達到開考比例,減少后仍達不到的,取消招聘計劃,報考該崗位考生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崗位;專業(yè)技術崗位經酒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按降低開考比例或按實際報名人數進行筆試。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確定。
2023年酒泉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筆試與2023年酒泉市縣市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第三批 瓜州縣 敦煌市 肅北縣 阿克塞縣)筆試同時進行,請廣大報考人員慎重選擇應聘崗位。
1.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每科滿分均為150分。應聘人員按照所報考崗位對應的考試類別,分別參加相應類別的考試。個別崗位所列專業(yè)或考生所學專業(yè)與考試類別有出入的,以《崗位簡表》公示的考試類別為準。
本次筆試科目考試大綱為《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2年版)。
(2)考試組織:本次考試由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考試試題委托第三方考試機構命制。
(3)考試時間和地點:筆試考試在酒泉市肅州區(qū)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4)最低分數線計算方式:同一考試類別達到開考比例崗位中進入面試考生筆試成績的平均分;如所有崗位均達不到開考比例,則取所有崗位第1名考生筆試成績的平均分。達不到開考比例崗位的考生,高于(等于)最低分數線進入面試。
2.資格審核
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按照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資格審核,最終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資格人選(資格審核人員名單、審查時間和地點在筆試成績公布后,另行發(fā)布),通過資格審核且末尾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
因考生不符合擬招考崗位資格條件,造成招聘計劃與資格審核合格人員比例達不到1:3的,擴大資格審核比例,直至達到1:3。如擴大資格審核比例后,部分崗位擬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或者資格審核合格人數的比例仍達不到1:3的,采取最低分數線、降低開考比例及核銷崗位比例相結合的辦法確定入圍面試資格人選,如按崗位招聘人數與最低分數線上線人數達不到1:1的,按1:2核減招聘計劃,并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如某崗位擬計劃招聘1人,實際報名3人,審核后合格1人,則看其成績是否達到最低分數線,如達到則進入面試,達不到則取消聘用資格,該崗位核銷;如某崗位擬計劃招聘2人,實際報名3人,資格審核后合格2人,則先看2人的成績是否達到最低分數線,如達到則2人均進入面試,面試合格錄用,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如達不到最低分數線,則核減1個招聘計劃,2人均進入面試,面試合格按成績高低錄用1人,依次類推。面試成績達不到80分的,取消應聘資格。
參加資格審核時需按照招聘崗位條件要求,提供與本人報名信息相一致的所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未簽訂的就業(yè)協(xié)議書,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還需提供就業(yè)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高校畢業(yè)生曾與其他單位簽定勞動合同的,報到證抬頭有單位或報到證被用人單位收取的,須持有與用人單位的解約函。報考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且現(xiàn)在仍然工作的,需提供用人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留學回國人員須持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材料。
資格復審工作由酒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3.面試
應聘人員持筆試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單,按通知單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身份證過期的,不得參加面試,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工作由酒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委托第三方考試機構實施。
酒泉市體育運動學校(JQ002)崗位面試采取試講加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如需教器具自行準備。
其他崗位(A類)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專業(yè)知識、綜合分析能力、處理問題能力、應變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面試采取結構化形式進行,百分制考察評分。面試小組應對每位應聘人員客觀、公平、公正地進行評價,集體現(xiàn)場打分,當場亮分,當場匯總成績。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進行監(jiān)督。
(四)綜合成績計算
公開招聘崗位的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
綜合成績=[筆試科目總成績(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60%+面試成績×40%。
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2位數,第三位小數按照四舍五入方法進行計算。
(五)考察
根據應聘人員綜合成績,按照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疾旃ぷ鲄⒄铡豆珓諉T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實施,由酒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通過應聘人員就讀院校、原戶籍地公安派出所、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對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工作業(yè)績(學習成績)、家庭情況及主要特長等進行綜合考察,形成書面考察結論。
(六)體檢
體檢按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由酒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體檢時須提供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論如有異議,須在公布體檢結論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在指定時間、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和復檢費用均由體檢者本人自理。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相關修訂標準實施。在公開招聘體檢環(huán)節(jié)前如出臺新的相關文件政策,從其規(guī)定。
(七)聘用及待遇
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經酒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審核備案后,按照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guī)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xiàn)相應待遇。
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對試用期有其他資格要求的,按要求執(zhí)行。酒泉市人民醫(yī)院各崗位招聘人員實行編制備案制管理。
五、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考試只公布筆試科目考試大綱,不指定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假借酒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招聘主管部門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fā)現(xiàn),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資格。
3.資格審核、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4.因考察不合格或因應聘者本人放棄應聘資格形成的崗位空缺,可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因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5.本次招聘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一經聘用,各用人單位約定的服務年限內不允許調離本崗位。
6.因本人原因不能在規(guī)定時限內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的,視為本人放棄聘用資格。
附件3: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2年版)
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