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深圳市龍華區(qū)財政局選調公務員3人公告
深圳市龍華區(qū)財政局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龍華區(qū)財政局決定面向深圳市范圍內公開選調公務員3名。有關情況如下:
一、選調職位
詳見附件1《深圳市龍華區(qū)財政局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
二、選調條件
(一)符合《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同時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本市在編公務員,且已完成公務員登記;
2.聘任制公務員報考的須符合聘任制公務員交流轉任有關條件規(guī)定;
3.執(zhí)法類和專業(yè)技術類公務員報考時須符合公務員分類管理交流轉任有關條件規(guī)定;
4.思想政治素質良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含)以上學歷及學士(含)以上學位;
6.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7.擬任科員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擬任副科級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6月30日后出生),擬任正科級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2年6月30日后出生);
8.符合選調職位規(guī)定的相關條件;
9.符合任職回避規(guī)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選調:
1.正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受過黨紀或政紀處分的;
3.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本次選調工作按發(fā)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初審、適崗能力測評、資格復審和組織考察、確定擬選調人選、辦理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
本公告同時在深圳市考試院網站、龍華區(qū)政府在線等媒體上發(fā)布。公告時間:2017年7月24日至8月12日(共二十天)。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本次選調采取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7年7月24日至8月12日。一是現場報名(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報名地點為深圳市龍華區(qū)廣場沿河路10號觀瀾文體中心副樓213,聯(lián)系人及電話:張先生,23332600、13502865623;邱小姐,23332604、15076861595;二是網絡報名,報名郵箱為:caizhengju@szlhxq.gov.cn。
2.報名提交材料
報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1)深圳市龍華區(qū)財政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2);
(2)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
(3)現任職務任免審批表(或任職文件)復印件;
(4)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外獲得的學位,須提供市引進國外智力辦公室出具《留學人員資格認證》)(驗原件,交復印件);
(5)證明本人符合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書面材料。
3.資格初審
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除對報名人員對照本次選調基本條件及職位有關要求進行審查外,同時審查報名人員是否符合交流條件。
(三)適崗能力測評
1、適崗能力測評時間、地點和形式
適崗能力測評時間、地點及形式另行通知。
2、確定考察人選
適崗能力測評結束后,根據測評整體表現,確定考察人選。
(四)資格復審和組織考察
成立局考察組,制定考察方案,通過實地走訪、查閱人事檔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等情況,并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履職能力以及與職位的匹配程度。
(五)確定擬選調人員
根據考試、考察情況,按照議事規(guī)則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
(六)辦理調動
確定為擬選調人選的,征求擬選調人選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意見,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公務員交流手續(xù)。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龍華區(qū)財政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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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龍華區(qū)財政局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