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東茂名信宜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8人公告
信宜市公安局2022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jù)《茂名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我局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8名(職位表詳見附件1),具體招聘事項如下:
一、招聘職位
本次招聘的為一線勤務輔警,非人民警察(公務員)、非事業(yè)編制人員身份性質,工作內容為協(xié)助基層一線民警執(zhí)法執(zhí)勤,具體崗位待入職后再分配,報考人員必須服從安排。
二、報名資格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治思想品德良好,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和良好的心理素質,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服從工作安排。
(二)報名人員要求為男性,報考年齡為18-35周歲,身高1.65米以上,并需具備信宜市籍戶口或信宜常居住地條件。
(三)本次招聘限退伍軍人,報名人員要求具備高中及以上學歷(以取得畢業(yè)證書為準,在校就讀的全日制大中專學生不得報考),熟悉計算機操作。
(四)單側裸眼視力4.8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無口吃、無重聽、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其他傳染性疾病,無精神性遺傳病史。
(五)能夠自行解決食宿。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具有連續(xù)作戰(zhàn)的精神。
(七)公安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八)具有以下條件的同等成績下優(yōu)先聘用:
1.武警、陸戰(zhàn)、野戰(zhàn)部隊、2022年度退役士兵或救援專業(yè)退役的優(yōu)先聘用。
2.能夠熟練使用計算機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賣淫、嫖娼、打架斗毆,賭博或為賭博提供條件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8.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勞動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9.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0.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實行公開招考,招聘程序包括現(xiàn)場報名、筆試、計算機上機操作、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擬聘用人選。
(一)現(xiàn)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7日。
2.報名地點:信宜市公安局輔警管理辦公室(市區(qū)竹山路巡警大隊旁邊民輔警戰(zhàn)訓基地三樓),聯(lián)系電話:8895110。
3.提供資料:
(1)以下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用A4紙復印):①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②戶口簿(包括直系親屬)、③學歷證書、④其他資格證書(如退役軍人證件)。
(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
(3)填寫《信宜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一式一份。
4.報名時進行身高初步檢查,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接受報名。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將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考生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注意事項:
1.資料填寫或提交不完整的不予審核。
2.考生須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報名。
3.考生須于2022年9月21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
4.考生報名時填寫的信息及提交的資料必須真實,凡提供虛假信息及資料的,一經(jīng)查實將取消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并將情況通報相關部門。
5.資料審核通過后,將會通過公告或電話聯(lián)系考生相關考試事宜,未通過資料審核的人員將不再單獨另行通知。
(三)綜合能力測試。
綜合能力測試環(huán)節(jié)分為筆試以及計算機上機操作。
1.筆試。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進行筆試。筆試內容主要包括:應知應會時事政治、法律基本常識、公安機關有關保密規(guī)定、計算機辦公的基本常識;輔助執(zhí)法需掌握的法律知識,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刑事訴訟法》、《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程序規(guī)定等相關法律知識;警務輔助人員的職責,管理制度和紀律規(guī)定等。
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進行,題型包括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簡答題、論述題等。理論測試的時間為120分鐘,試卷滿分為100分。
2.計算機上機操作。計算機上機操作內容主要包括計算機基本操作能力,office辦公軟件應用能力,網(wǎng)絡安全行為規(guī)范能力,試卷滿分為100分。
筆試及計算機上機操作合計為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90%+計算機上機操作成績×10%,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數(shù)。綜合能力測試地點及時間另行通知。
(四)面試
根據(jù)筆試合格成績從高至低,按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不足比例的,則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試應變能力、分析能力、表達能力、業(yè)務能力等,面試地點及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能測試
測試項目為1000米跑、100米跑、4×10米往返跑、縱跳摸高,考試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考試環(huán)節(jié),體能測試地點及時間另行通知。
考生應對自身身體狀況是否適宜參加體能測試進行認真考量,有相關疾病不宜參加劇烈運動者請勿報考,以免發(fā)生意外。
(六)總成績計算及加分辦法。
1.按照總成績計算=綜合能力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體能測試成績×3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數(shù)。
2.中共黨員或服兵役達5年及以上的在總分基礎上加5分。
(七)體檢
根據(jù)考生的總成績,在從高至低排序,按招聘人數(shù)1:1確定擬體檢人選,若出現(xiàn)總成績同分,則面試成績高者為擬體檢人選,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的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血常規(guī)、尿常規(guī)、心電圖、X光、視力),并進行毒檢。其中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因體檢不合格或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將根據(jù)實際,研究是否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八)政審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信宜市公安局參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政審,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誠信記錄和家庭成員、社會關系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疾煺彮h(huán)節(jié)出現(xiàn)不合格情況者,將取消招聘資格,再依據(jù)崗位要求及考生條件擇優(yōu)等額替補。
(九)聘用
對政審合格且公示結果不影響錄用的考生,按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后安排到我市公安機關從事相關工作,不服從崗位分配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將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本次考試成績一年內有效,期間如出現(xiàn)體檢、政審不合格或放棄綜合能力測試、體檢、政審、聘用資格的,經(jīng)我局研究決定后,可以按照所需條件擇優(yōu)遞補擬聘用人選。
四、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后,工資福利待遇按照我局輔警薪酬標準(包含購買五險一金)執(zhí)行。
五、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確保報考信息真實、準確,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考試全過程,凡提供不符合報考條件資料或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將取消報考資格及聘用資格,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二)考生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聯(lián)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的后果考生自負。在招聘期間,考生如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政治考察及培訓等,視為自動放棄。
(三)參加體能測試人員須穿著運動鞋,患有心腦血管、高血壓疾病、妊娠期及其他不宜參加體能測試情況人員禁止參加體能測試。除體能測試外,考生應全程佩戴口罩,并相互間保持一米以上的社交距離。
(四)本次招聘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參考用書和資料。
(五)本次招聘有關政策由信宜市公安局主管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政工部門負責解釋,考生可通過公布的電話查詢相關信息。
(六)綜合能力測試、面試及其他環(huán)節(jié)需要進入考場的均需要提供核酸檢測三天兩檢陰性證明和出示健康碼,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六、 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可正常參加考試
“粵康碼”為綠碼,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內無國內中高風險地區(qū)及所在地市旅居史),憑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三天兩檢),經(jīng)現(xiàn)場測量體溫正常(體溫<37.3℃)的考生可正常參加考試。
(二)不得參加考試
1.“粵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的考生;
2.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
3.未按照屬地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員、國內中高風險地區(qū)及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qū),下同)其他地區(qū)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三天兩檢)的考生。
(三)考前準備事項
1.通過“粵康碼”申報健康狀況
考生須提前14天注冊“粵康碼”,并自我監(jiān)測有無發(fā)熱、咳嗽、乏力等疑似癥狀。如果旅居史、接觸史發(fā)生變化或出現(xiàn)相關癥狀,須及時在“粵康碼”進行申報更新,有癥狀的到醫(yī)療機構及時就診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點傳染病。
2.考生需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或醫(yī)用外科口罩。
3.考生須按要求提前準備相應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4.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生應提前了解考點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線。
(2)因考點內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會車輛禁止進入考點。
(3)因防疫檢測要求,考生務必至少在開考前1小時到達考點,驗證入場。逾期到場、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4)在考點門口入場時,提前準備好身份證、相關證明、并出示“粵康碼”、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備查。
(四)考試期間義務
1.配合和服從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點考場期間須全程佩戴口罩,進行身份核驗時需摘除口罩。
(2)自覺配合完成檢測流程后從規(guī)定通道進入考點。進考點后在規(guī)定區(qū)域活動,考后及時離開。
(3)如有相應癥狀或經(jīng)檢測發(fā)現(xiàn)有異常情況的,要按規(guī)定服從相關處置。
2.關注身體狀況
考試期間考生出現(xiàn)發(fā)熱(體溫≥37.3℃)、咳嗽、乏力等不適癥狀,應及時報告并自覺服從考試現(xiàn)場工作人員管理,并由衛(wèi)生防疫人員作出相應處理。
(五)有關要求
1.考生應認真閱讀本考試疫情防控須知和《疫情防控承諾書》(附后)。
考生報名成功后即視為認同并簽署承諾書。如有違反相關規(guī)定,自愿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
2.考生不配合考試防疫工作、不如實報告健康狀況,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虛假防疫證明材料(信息)的,將取消其考試資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其他事項
因疫情存在動態(tài)變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將作出相應調整。如考前出現(xiàn)新的疫情變化,將及時發(fā)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附件:
信宜市公安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