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西來賓市市直學校參加春季全區(qū)人才交流大會招聘120名教師公告
來賓市市直學校參加2023年春季全區(qū)人才交流大會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自治區(qū)、來賓市關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相關文件和《中共來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同意我市高中階段學校以直接面試或考核方式招聘教師的批復》(來人才復〔2022〕9號)、來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fā)《來賓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修訂)》的通知》(來人社規(guī)〔2022〕2號)等精神,經研究,決定組織來賓市市直學校參加2023年春季全區(qū)人才交流大會招聘教師120人?,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及對象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三)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2月11日至2005年2月11日期間出生),中級以上職稱或碩士以上學位的研究生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2年2月11日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為準;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招聘崗位規(guī)定的招聘條件和其他條件。具體職位詳見《來賓市2023年市直學校教師招聘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其中,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2.現役軍人。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或被開除公職的。
4.曾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或招聘紀律行為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fā)〔2011〕155號)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的回避關系的崗位;
8.法律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其他情形的。
本次招聘若無特別標注,年齡、工作年限等所涉及時間段的計算,均以2023年2月11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二、報名、資格審查及面試
(一)崗位查詢。報考人員可登錄來賓人才網查閱各招聘單位的招聘人數、崗位、資格條件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資格等方面的問題,報考人員需要咨詢的,請直接與《來賓市2023年市直學校教師招聘崗位計劃表》所列的單位聯系人(資格審查人員)聯系。
(二)崗位報名。報名分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兩種方式。
1.網絡報名。2023年2月11日至2023年2月17日12:00。報考人員將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身份證、榮譽證書及報名登記表等報名材料電子版發(fā)送至所報考的學校郵箱,郵箱地址詳見《計劃表》。
2.現場報名。報名時間:2023年2月18日(周六)9:00-14:00;報名地點:南寧國際會展中心D區(qū)(7號廳B區(qū))。報考人員在現場報名時需提交相關材料: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身份證、榮譽證書及《來賓市市直學校2023年度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未能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的,可以先報考,但必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學歷學位、教師資格、普通話等級等證書原件,否則將取消聘用資格。部分崗位需要證明工作經歷、職稱等證明材料的,需在2023年3月31日前提交。
報考者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仔細查閱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如實填寫信息,提交報考申請。報名人員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準確、有效。因報名提交的申請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錯誤填寫報名信息,而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等后果的,一律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責任。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35號)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三)資格審查。網絡報名的,招聘單位將按照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在收到材料次日起2日內反饋網絡報名資格審查初審結果(網絡報名最后一天報名的,當日17:00前反饋審查結果)?,F場報名的,招聘單位在招聘現場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招聘單位如因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查把關不嚴,造成失誤或產生不良后果的,由招聘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四)招聘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試”方式招聘。本次招聘不設置開考比例,按實際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進行面試。進入面試的考生,由招聘單位通知參加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安排。報考人員應按招聘單位規(guī)定的時間到面試地點參加面試,不按時到場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如果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到場參加面試人數小于或等于20人,則直接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如果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到場參加面試人數大于20人,則需在現場增設篩選程序,即增加筆試環(huán)節(jié),筆試方式為編寫教案,筆試時間30分鐘。筆試結束后,由來賓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人員評卷,按編寫的教案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由招聘單位負責通知相關人員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
(五)面試組織。
1.面試方式:試講(備課20分鐘,試講10分鐘)。
2.面試內容:教材為來賓市目前所用教科書。面試的題本由來賓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命制。
3.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在每個招聘崗位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達不到招聘崗位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的,該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70分以上方為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體檢、考核人選。
三、考核、體檢和公示
招聘單位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體檢和考核人選1:1的比例,按面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核、體檢人選。
(一)考核。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成立由2人以上組成的考核組,按照《來賓市市直機關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聘用)考核辦法(試行)》(來政人發(fā)〔2007〕40號)的有關規(guī)定,對考核對象進行考核。
(二)體檢。組織擬聘用人員統(tǒng)一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報考者對其他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招聘單位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招聘單位、體檢醫(y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和復檢在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
考核、體檢出現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由用人單位決定是否從同崗位面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三)公示。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考核情況和體檢結果,由招聘單位將擬聘人員在來賓人才網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崗位資格條件、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專業(yè)及監(jiān)督電話等。公示期為7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應及時進行復查。對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難以查實的,暫緩審批,待查實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報考者自愿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四、審批和聘用
(一)審批和聘用。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填寫《來賓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經主管部門審核,報市人社局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xù)。
(二)簽訂合同。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簽訂聘用合同時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初次就業(yè)的工作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一)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招聘工作人員及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三)報考人員有下列失信行為的記入誠信檔案。
1.報考人員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放棄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3年。
2.報考人員聘用為事業(yè)單位人員后無故逾期不報到的,以及試用期內放棄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5年。
六、其他說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和考試費。
(二)招聘人員為事業(yè)單位納入總量管理人員,按照具體工作崗位給予相應的工資待遇,職級晉升、社會保險等按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招聘人員符合來賓市規(guī)定的高層次人才和緊缺急需人才條件的,經中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認定后,享受來賓市引進高層次人才有關的安家費、生活補助和住房補貼等優(yōu)惠政策。具體按照《來賓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安家費、生活補助和住房補貼實施辦法(試行)(來人才發(fā)〔2019〕10號)》執(zhí)行,如出臺新政策按照新政策執(zhí)行。
(三)報考者在報考期間,應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四)相關人員請按各專場雙選會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的疫情防控要求參會。
咨詢電話:
各崗位用人單位,按崗位計劃表的聯系方式聯系;
來賓市教育體育局人事教育科,0772-4228526。
附件1:來賓市2023年市直學校教師招聘崗位計劃表23.2.10.xls
附件2:來賓市市直學校2023年度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23.2.10.doc
來賓市教育體育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