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
2023年廣西百色市西林縣民政局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工作人員公告
http://www.ldmfl.com 2023-08-31 12:05 來源:百色西林縣人民政府
西林縣民政局2023年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西林縣民政局擬向社會公開招聘9名政府購買服務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人數(shù)和崗位性質
(一)招聘人數(shù):9名。
(二)崗位性質:政府購買服務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百色市常住戶口的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民族團結進步,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誠實守信,無任何不良記錄和違規(guī)違紀行為;
3.政治可靠、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具備愛崗敬業(yè)、吃苦耐勞精神,服從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與敬業(yè)精神;
4.能夠保守工作秘密,具有一定的語言文字組織、表達、溝通、協(xié)調能力;身體健康,無精神疾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健康體質,有較好的語言文字組織、表達、溝通、協(xié)調能力;
5.年齡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即1978年9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期間出生,男女不限);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及工作能力。
6.同等條件下,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優(yōu)先招聘:
(1)政治面貌為中國共產(chǎn)黨黨員的;
(2)大專及以上學歷,文秘、漢語言文學、計算機專業(yè)或財會專業(yè);
(3)有機關單位工作經(jīng)驗或鄉(xiāng)(鎮(zhèn))敬老院服務工作經(jīng)驗;
(4)熟悉公文寫作格式,熟練運用office等辦公軟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名和取消聘用資格。
1. 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
2. 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 曾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
4. 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 道德敗壞、有偷竊、賭博等不良行為的;
6. 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它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員。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公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政審、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簡歷、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yè)大學生可提供學校證明)等有效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并填寫《西林縣民政局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到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6日,上午8: 00-12:00,下午15:00-18:00(節(jié)假日不接待);
報名地點:西林縣民政局五樓辦公室(西林縣鯉城新區(qū)金鯉路32號);
聯(lián)系電話:0776-8682177。
(二)資格審查
由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按招聘崗位的要求及條件對報名人員提供的材料逐一進行資格審查,經(jīng)審查不符合招聘范圍及條件的,取消報名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
(三)面試
報名時間截止后,考生進入面試階段,面試時間、地點和方式另行通知,請報名人員確保預留的電話暢通。
(四)體檢
根據(jù)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按要求到西林縣人民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費用自理)。
(五)政審
體檢合格者進入政審人選,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本人及直系血親、配偶或對其有重要影響的旁系血親的政治立場、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現(xiàn)實表現(xiàn)情況。政審不合格不予聘用并依次遞補。
(六)公示
嚴格按照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將擬錄用人員基本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規(guī)定程序報送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五、待遇與管理
(一)本次招聘的縣民政局政府購買服務工作人員,身份屬編外聘用人員;
(二)本次聘用期限為一年,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聘用期內(nèi),實行半年一考核,如有違法違紀行為,或經(jīng)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勞動合同,取消聘用資格,期限滿一年不再續(xù)簽合同;
(三)聘用期間管理考核、服務待遇按照《西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西林縣機關事業(yè)單位政府購買服務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西政辦發(fā)〔2021〕71號)執(zhí)行,每人每月工資3200元(含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應繳納“五險”,并由用人單位按規(guī)定每月從服務待遇中代扣代繳),無績效和餐補。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期滿終止聘用合同的,按照國家勞動合同法相關政策執(zhí)行;
(四)被聘用人員差旅補助標準參照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執(zhí)行;
(五)休假。政府購買服務人員事假、病假、喪假、產(chǎn)假、婚假和探親假參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其他說明
(一)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虛假,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已聘用的解除勞動合同。
(二)初審未通過的應聘人員,本單位不另行通知,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西林縣民政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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