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省交通學校招聘事業(yè)編制人員10人公告
海南省交通學校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人員公告(第1號)
海南省交通學校是省交通運輸廳直屬的正處級事業(yè)單位,是培養(yǎng)交通等各類專業(yè)人才和負責全省交通行業(yè)崗位業(yè)務培訓、職業(yè)技能等級評價的省重點中等職業(yè)學?!,F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
一、招聘單位、職位、職數、資格條件及范圍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10名,其中招聘2023屆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4名(含2021年、2022年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具體招聘崗位、職數及條件參見《海南省交通學校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無違法、違紀行為;
(三)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yè)道德;
(四)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年齡等相關要求,詳見本次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要求表;
(五)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
(六)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被開除公職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5.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guī)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6.失信被執(zhí)行人,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已納入喪失教師資格信息和在撤銷教師資格期限內的人員;
8.現役軍人;
9.拒絕逃避征集現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有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
11.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12.按照《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通過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交通運輸廳、海南省交通學校官網發(fā)布。公告時間:2023年10月18日至25日。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3年10月26日8:00-11月1日17:30。報名系統將于2023年11月1日17:30停止注冊,已注冊提交資料的考生可根據審核回復進行材料補充,2023年11月3日17:30報名系統準時關閉,考生不能再做任何修改,凡是因提交材料不齊全,或未按要求補充相關材料,導致資格初審不通過的,責任由報考者承擔。
2.報名方式。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每一個報名人員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網上報名包括: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和證明材料等、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打印準考證等環(huán)節(jié)。報考后應及時登錄海南省交通運輸廳、海南省交通學校官網了解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
報名網站:
http://gk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845
3.報名提交電子材料。所需上傳的報名材料為以下①至⑥項,圖片上傳要求:以jpg圖片格式上傳(證件可掃描或用相機、手機拍攝,但必須清晰完整,以圖片JPG格式提交,圖片大小不超過2MB)。
①如實提供個人簡歷,填寫提供《海南省交通學校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②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在同一個頁面)復印件。
③畢業(yè)證和學位證。
④崗位相符資格證書或職稱證明。
⑤已取得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需提供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學歷認證材料(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二維碼標識)、從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打印的學位認證材料(中國學位電子認證報告,有二維碼標識)。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的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含2022年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后,必須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核準及聘用手續(xù)。
⑥誠信承諾書(本人手寫簽名并按指模)。
⑦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要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如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面試或錄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等,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處理。
具體招聘崗位的專業(yè)名稱以《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22年)》和《研究生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yǎng)學科目錄(2022年)》為準,報名階段,如應聘人員的畢業(yè)證書上專業(yè)名稱已變更為現招聘崗位的專業(yè)名稱,則應當在報名中如實填寫具體專業(yè)名稱,并上傳由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等材料,由招聘領導小組商討確認是否符合現招聘崗位的報考要求。
4.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公告的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已經提交報名材料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核通過的,不得改報或再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核未通過的請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報,如果在規(guī)定時間內資格審核仍未通過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不能參加考試。
資格初審按崗位的招聘人數與應聘該崗位且經初審符合報考條件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組織筆試,招聘崗位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比例未達到1:3的比例,相應減少或取消擬招聘人數。
5.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的,請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留意海南省交通運輸廳、海南省交通學校官網。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guī)定的,一經發(fā)現,一律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三)考試(筆試和面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面試均實行百分制計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依據“四舍五入”法,成績折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按招聘(專業(yè))崗位分別劃定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劃定,各崗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不低于參加招聘(專業(yè))崗位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筆試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筆試成績和合格分數線將在海南省交通運輸廳網站和海南省交通學校網站公示3天。
1.筆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形式及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yè)基礎理論知識測試。
3.資格復審: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從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末位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原則上按實際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確定。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應從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名單在面試前3天在海南省交通運輸廳網站和海南省交通學校網站公布。
資格復審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二維碼標識)及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查驗原件,收復印件),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的學歷認證及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資格復審期間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試資格。
4.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形式
教師崗位采取試講、答辯等形式面試;其他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的題目與教學管理工作相結合,重點測評綜合素質(綜合分析、語言表達、應變能力和教育認識等)。面試前,由海南省交通運輸廳和海南省交通學校網站發(fā)布面試公告并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環(huán)節(jié),面試成績在海南省交通運輸廳、海南省交通學校官網上公布。
報考同一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筆試成績再出現并列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加試以面試形式進行,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崗位的招聘人數,從應聘人員中,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至低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擬聘入圍體檢和考察人選。如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排名順序確定入圍體檢和考察人選。應聘人員放棄體檢、因體檢不合格導致出現崗位空缺,可在應聘相同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體檢工作由海南省交通學校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并到招聘單位另外選擇的同級別或以上級別醫(y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時應當有紀檢監(jiān)察人員陪同。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試、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組織人員調查了解被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查閱考生本人檔案,并形成考察報告。經考察,應聘人員被確定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據資格審查、綜合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海南省交通運輸廳網站和海南省交通學校網站公示7天,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海南省交通運輸廳進行調查處理,并及時將調查處理的結果報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公示期間,因擬聘人選放棄聘用或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等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將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公示期滿,沒有接到舉報線索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六)核準備案
擬聘人員確定后,海南省交通學校將《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花名冊》、擬聘用人選的考試成績、集體研究擬聘用人員會議紀要等材料,提交海南省交通運輸廳審核后報送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經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海南省交通學校發(fā)出《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通知書》,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七)聘用
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對初次就業(yè)或工作時間未滿一年的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一年,工作時間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教師崗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聘用人員須在正式辦理入職后1年內取得相應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人員工資待遇
聘用人員必須在海南省交通學校工作滿3年以上才能辦理調動和參加其他單位的招聘(錄)。
聘用人員可按有關規(guī)定享受海南省人才優(yōu)惠政策,工資及福利待遇按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及福利制度政策執(zhí)行。
聘用人員可憑《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辦理黨(團)關系、檔案、戶口遷移等相關手續(xù)。
五、紀律監(jiān)督
(一)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如存在《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的情形的,應當實行回避。
(二)嚴格執(zhí)行招聘紀律,如有違反《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三)公開招聘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jiān)督,招聘工作全部實行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監(jiān)督。
1.紀檢監(jiān)督電話:0898-68681755。
2.海南省交通運輸廳人事教育處電話:0898-65350106。
3.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電話:0898-65336895。
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作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聯系方式
崗位信息咨詢電話:0898-68659129,68656329(工作時間接聽)。
網上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898-65810985 咨詢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節(jié)假日不接受咨詢)
附件:附件1:海南省交通學校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專業(yè)技術崗位及資格
附件2:海南省交通學校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海南省交通學校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