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6人公告
湘潭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全面落實國、省、市三級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充實市公安局入駐湘潭市“市民之家”公安專區(qū)窗口服務工作力量,進一步提升服務群眾工作水平,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
一、招聘計劃
此次共招聘文職輔警26名,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ㄒ唬┱衅笇ο髴哂兄腥A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沒有參與邪教活動;身心健康,無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臨場應變能力;熱愛輔警事業(yè),具有強烈的工作責任心和事業(yè)心,服從分配。
1.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9月8日至2003年9月8日期間出生),一般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2.大專以上學歷,須于2021年9月底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紋身、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明顯生理缺陷及特征。
?。ǘ┩葪l件下,根據國家和省的規(guī)定,優(yōu)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報考條件: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家庭成員或近親屬嚴重犯罪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它危害國家政治安全活動的。
4.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在接受調查的。
5. 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或者解聘的。
6. 從事輔警工作合同未到期擅自離職的。
7.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 依照國家規(guī)定不適宜從事輔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ㄒ唬﹫竺百Y格審查。
1.報名方式。由本人現場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
2.報名時間。2021年10月8日起至10月1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逾期不再受理。
3.報名地點及咨詢電話。湘潭市岳塘區(qū)湘潭大道錦繡新城一樓華順人力資源公司(湘潭市岳塘區(qū)錦繡新城華順1樓大廳),聯系電話:0731-58624092。
4.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退伍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4張(背面寫上名字),由本人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2),報名時所填寫信息必須詳細、真實。
5.資格審查。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提供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向符合條件的人員發(fā)放準考證。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發(fā)現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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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考核包括筆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體能測試。
1.筆試。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50%,采取紙質考試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時政、法律、公安基礎知識。根據筆試成績,由高低順序,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確定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人選時,如同一崗位筆試最后一名成績相同,則該成績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50%,主要考核應聘者綜合處置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情況。根據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5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試人員。參加面試人員納入后備人才庫(有效期一年)。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能測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身體素質情況,測試項目為男子1000米和女子800米跑,參考人員當場簽字確認本人成績。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評定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依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2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ㄈw檢。
體檢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要求,統一組織體檢,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者直接淘汰。體檢合格人員依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員。
(四)考察與政審。
對考察人員統一進行政審考察,主要審查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等情況,政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空缺崗位遞補人選從后備人才庫中依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ㄎ澹┐_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及公示??忌浌P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和政審考察均合格后即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潭市公安局門戶網站、湘潭人事考試網、湘潭公安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結束后,未收到有關情況反映的,按照《湖南省警務輔助人員條例》依法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間,組織開展崗前培訓,崗前培訓不合格或者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解除勞動合同。
五、薪酬待遇
1.月工資:基本工資1800元+加班補助。
2.餐費補助每月360元。
3.層級工資: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未執(zhí)行前按工作每滿一年增加工齡工資100元/月,最高500元/月為限)。
4.按規(guī)定統一繳納“五險”單位負責部分,并購買意外險。
5.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配發(fā)制式服裝及裝備。
六、其他事項
1.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報考人員要嚴格履行防疫義務,按照各階段考務工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提供相關證明,配合做好疫情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
2.本公告由湘潭市公安局、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負責解釋。
湘潭市公安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