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湘西瀘溪縣縣直機關選調公務員公告
2023年瀘溪縣縣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為進一步優(yōu)化縣直機關干部隊伍結構,規(guī)范縣直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公開選調工作,根據(jù)《瀘溪縣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一般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瀘組通〔2022〕22號)文件規(guī)定,經研究同意,縣委組織部決定開展2023年度縣直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下同)公開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與計劃
本次公開選調公務員32名,具體選調職位詳見《2023年瀘溪縣縣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參公)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范圍與條件
(一)選調范圍
瀘溪縣在編在崗且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參公登記)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二)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應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參公)工作經歷(含試用期);
4.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專業(yè)條件和任職經歷;
5.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7年7月13日后出生),個別急需緊缺專業(yè)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2年7月13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尚在試用期或未滿服務年限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稱職等次的;
7.新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或在擬調出單位工作未滿1年的,在同級機關工作未滿2年的;
8.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以上工作經歷、服務期限等時間計算均截至2023年7月31日。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7月13日-7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縣委組織部公務員室。
3.報名方法:本次公開選調實行現(xiàn)場報名。報名人員須嚴格按照公告和職位要求,選擇合適職位報名。每名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員報名前先填寫報名表,經選調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后,再辦理報名手續(xù)。其中,縣委管理的干部須報縣委組織部同意。
4.報名須提交的資料:
①報名表(見附件2,一式兩份,三張兩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證件照);
②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職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④相關工作經歷(指正式入編后的工作經歷)證明和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佐證材料(由所在鄉(xiāng)鎮(zhèn)、單位主管部門出具);
5.資格審查:選調單位會同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縣委組織部指導監(jiān)督。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選調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予以取消其選調資格。本次公開選調報考人員專業(yè)認定參照《2023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見附件3)。報考人員的所學專業(yè)未列入《2023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的,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會同縣委組織部認定。
本次公開選調不收取報名費,不指定任何復習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23年7月20日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準考證于2023年7月19日8:00-12:00到縣委組織部(公務員室)領取。要求考生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后應認真核對相關信息和閱知考生須知。
筆試由縣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一科,分值100分。公開選調計劃數(shù)與該職位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未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由選調單位提出意見,報縣委組織部同意,可適當降低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報考被取消計劃職位的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若出現(xiàn)筆試未形成有效競爭的,考生筆試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程序。
(三)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照選調職位計劃1∶2的比例,在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因報考人員放棄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等造成選調職位擬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在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筆試成績相同的,同時進入面試。遞補次數(shù)不超過2次。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實施,具體以發(fā)布的面試公告為準,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參加面試人數(shù)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70分。
(四)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進行排名。若出現(xiàn)同成績、同排名的情況,影響下一環(huán)節(jié)對象的確定,需進行加試確定下一環(huán)節(jié)入圍對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三位數(shù)字。
(五)體檢
每個職位根據(jù)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1:1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由縣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和要求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yī)院為初次體檢醫(y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選調資格。若體檢出現(xiàn)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造成選調職位空缺的,則按該職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shù)不超過2次。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對象,由縣委組織部會同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疾熘饕扇€別談話、查閱資料和人事檔案、實地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多種方式進行,重點了解考察對象資格條件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xiàn),并審查“三齡兩歷一身份”、編制性質等情況,如實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疾鞂ο笮枰獔蟾婊蛘卟楹藗€人有關事項、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疾鞂ο笏趩挝粦敺e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若考察出現(xiàn)不合格人選或自愿放棄者造成選調職位空缺的,則按該職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shù)不超過2次。
(七)公示與調動
擬轉任人員在瀘溪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反映有嚴重問題的,會同縣紀委監(jiān)委等部門進行調查。查有實據(jù)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不再進行遞補;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安排到選調單位試用3個月。試用期間,選調對象在原單位的一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經審批后,辦理轉任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辦理轉任手續(xù),回原單位工作。
四、有關要求
1.本次選調工作在縣人事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由縣紀委監(jiān)委全程監(jiān)督,縣委組織部嚴格按要求組織實施。
2.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公告要求,誠信參與選調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得有弄虛作假、隨意放棄或其他違規(guī)違紀違法行為。
3.對違反公開選調工作紀律的報考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取消公開選調資格、調離工作崗位或者相應處分,并將其違紀違規(guī)違法情況通報現(xiàn)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構成犯罪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考務及政策咨詢電話:0743-4260949(縣委組織部公務員室)
監(jiān)督電話:0743-12388(瀘溪縣紀委監(jiān)委)
附件1:2023年瀘溪縣縣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xls
附件2:2023年瀘溪縣縣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doc
附件3:湖南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xlsx
中共瀘溪縣委組織部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