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京公務員考試警察職位體能測評通知
關于南京市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警察職位體能測評工作的通知
有關招錄單位、有關考生:
根據(jù)2019年江蘇省公務員招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做好監(jiān)獄人民警察職位體能測評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體測標準
體能測評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
二、體測時間、地點
報考監(jiān)獄人民警察職位考生4月29日上午7:00,在南京市體育運動學校(秦淮區(qū)公園路42號)集中。
三、體測要求
1、4月28日,考生按照招錄單位電話要求至指定地點領取體能測評通知書,并簽訂體能測評承諾書。
2、憑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和體能測評通知書參加體能測評。
3、按時到達測評地點注冊,未按時到達注冊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因生病、意外受傷、懷孕等情形不能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自動放棄。
4、自備飲料,宜著適合運動的服裝,自行修好指甲(不得超過指尖0.3厘米),建議不要穿釘鞋,于測評前做好充分的準備活動。
5、體能測評期間實行封閉管理,禁止親友陪同,不得以任何方式與外界聯(lián)系,攜帶的手機等通訊工具一律關閉并交引導人員統(tǒng)一保管,測評結束后到指定地點領取。
6、嚴格遵守測評紀律,服從裁判和工作人員的指揮,不服從現(xiàn)場裁判指揮,惡意頂撞裁判的,按違規(guī)處理,不計成績。
7、考生不得弄虛作假或由他人代測,不得通過任何方式影響測評結果的公正性和客觀性,違者取消測評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8、考生因個人身體原因或其它原因在測評過程中不能堅持下去的,應及時自動放棄,確保安全,否則后果自負。
資格復審工作按《關于南京市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的通知》執(zhí)行。
中共南京市委組織部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