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蘇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0人簡章
蘇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因工作需要,蘇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0名,根據《蘇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簡章。
一、報考崗位、人數及條件
本次招聘崗位、人數及相關條件詳見《蘇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見附件1)
二、報考要求
報考蘇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警務輔助人員,除符合招聘崗位規(guī)定的年齡、學歷、視力條件等要求外,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1、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忠誠奉獻和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
3、報考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限蘇州市戶籍。具有本科學歷的可放寬至江蘇省戶籍,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不受戶籍限制。
4、退役軍人報考勤務類崗位,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可放寬至江蘇省戶籍。
5、身體健康,體貌端正,機警敏捷,無殘疾,無口吃,無色盲,無重聽,無紋身,膚表無異常,無傳染性疾病。肝功能檢查各項指標正常。體檢所檢項目標準按招錄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訂后《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執(zhí)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強制隔離戒毒的;
(3)曾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6)直系血親、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者;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8)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報考程序
(一)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請報名者于9月28日前將《蘇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發(fā)送至報考單位郵箱(見附件1)。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fā)現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資格。
2、現場資格審查:請報名者于9月30日上午9:00-11:00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個人征信報告(蘇州市個人征信報告市區(qū)查詢網點:人民銀行蘇州中心支行;中國銀行金閶支行、上海銀行吳中支行、浦發(fā)銀行相城支行、農業(yè)銀行新區(qū)支行、招商銀行蘇州新區(qū)支行、浦發(fā)銀行蘇州分行、光大銀行蘇州分行、民生銀行蘇州分行。出具時間為2021年9月1日以后)和兩張一寸近期彩色證件照片至蘇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西側原交警大隊主樓一樓接待室現場確認。
報名時請主動出示“蘇康碼”、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員測量體溫,遵守現場紀律。
(二)考試
考試分為體能測試、面試,按體能測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績,計算考生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其中體能測試和面試成績的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體測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面試不合格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輪體檢。
體能測試項目為1000米跑、俯臥撐、跳繩,體能測試成績=(三個項目總成績)/3。根據體能測試成績,按照崗位擬錄用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通知書領取方式。
進入面試人員應按照《面試通知書》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
考試總成績于當天面試全部結束后公布于面試地點。
(三)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照崗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同崗位末位出現并列時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根據疫情防控要求,此次體檢增加核酸檢測,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項目標準按招錄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執(zhí)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經體檢合格后確定考察人選。因體檢、考察不合格、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缺額時,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一次性遞補考察。
(五)錄用
考察合格后,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在相城區(qū)相城人才網上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擬錄用人員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錄用。試用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三、工資待遇
薪酬待遇由相城區(qū)財政保障,單位依法繳納五險一金。入職后以公安服務年限為基礎進行層級晉升,實行工資穩(wěn)步增長機制。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報到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招聘實行自律制度,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fā)現弄虛作假和違反招聘紀律的報考者,一律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秉公辦事,嚴肅招聘紀律,主動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確保新錄用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yè)務素質。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特設立咨詢電話:(0512)65225661轉37022;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2)65225661轉37021。
五、本簡章由蘇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負責解釋。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