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連云港灌南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14人簡章
灌南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簡章
灌南縣公安局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4名警務輔助人員。根據《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灌南縣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現制定招聘簡章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所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是指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業(yè)編制身份人員。具體崗位及招聘條件等詳見《灌南縣公安局2022年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崗位表》,可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uannan.gov.cn/gnzx/gsgg/gsgg.html)查詢。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即1992年2月25日至2004年3月6日之間出生);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國家和省市規(guī)定的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5、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
6、國家和省規(guī)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節(jié)假日休息)。
2、現場報名,本次招聘共設一個現場報名點,地址:灌南縣公安局門衛(wèi)室。
3、報名時需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2)學歷證書及學歷驗證報告(大專及以上學歷須提供學歷驗證報告,請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點擊“學歷查詢”進入“本人查詢”的“在線驗證報告”模塊,將帶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下載后交驗);
(3)駕駛證等相關崗位要求的技能證書;
(4)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軍人證明;
(5)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1張,粘貼在報名表上;
(6)公安機關在職輔警、工勤人員需攜帶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應聘人員如提供虛假材料,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招考資格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嚴肅處理。
4、資格審核:對報名對象提交的資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原件現場審核,報名表、承諾書及其他必須提供的復印件留存),初審通過者將按通知要求參加下一環(huán)節(jié)測試。招錄期間,報名對象需保持電話暢通,無法聯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5、政策咨詢電話:0518-81869042
(二)考試
考試采取崗位能力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由灌南縣公安局統一組織,灌南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第九紀檢監(jiān)察組監(jiān)督指導,應聘人員在考試各環(huán)節(jié)均須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崗位能力測試
勤務輔警崗位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進行。測試項目為4*10往返跑、1000米(女性800米)、縱跳摸高。體能測評合格者進入面試。
崗位能力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
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考察應聘者的崗位適應、組織協調、處理問題、臨場應變、人際溝通等各方面能力和語言表達、儀表舉止等綜合素質。
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三)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體檢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費用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或無法聯系者,視為棄權。
(四)考察和公示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對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疾旃ぷ鲄⒖肌豆矙C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法律法規(guī)或國家、省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遇有棄權、不合格者,取消資格。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公示5個工作日。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五)聘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通知聘用人員攜帶有效身份證、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失業(yè))證、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等相關材料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與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者被證明不符合招聘條件者,依法解除合同。
四、工資待遇及管理考核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按照《灌南縣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及崗位職責要求進行管理,定期考核被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業(yè)務能力、工作作風、工作績效、遵章守紀等情況,工資待遇實行每月基礎工資3000元和執(zhí)勤補助,另縣公安局按照規(guī)定為聘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同等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五、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社會監(jiān)督。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給予批評教育,取消報名、考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資格,或者不予錄用、解除勞動關系等處理。其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5年內不得報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灌南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第九紀檢監(jiān)察組:0518-81869060
灌南縣公安局
2022年2月24日
附件:灌南縣公安局2022年3月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