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市進賢縣人民法院聘用制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進賢縣人民法院聘用制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共招聘調解員1名,男性聘用制法警3名,書記員4名。
(一)調解員聘用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的成年公民;
2.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熱心調解工作;
3.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識;
4.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眾工作,有調解能力和工作經歷;
5.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6.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聘用制法警聘用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工作責任心、事業(yè)心強,能保守工作秘密,服從組織安排,自愿從事法院工作;
3.招聘對象范圍限定為警校畢業(yè)和退役軍人;
4.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6.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94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
7.身高在1.70米以上;
8.五官端正,雙眼裸眼視力均不得低于4.8,矯正視力不低于5.0,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色弱、無紋身、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遺傳性疾病等。
(三)書記員聘用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工作責任心強,能保守工作秘密,服從組織安排,自愿從事法院相關工作;
3.具備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及技能條件;
4.身體健康,且有適用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或紀律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現場報名、資格審核、技能測試、面試等程序進行。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并進行資格初審。報名者須提供本人戶口薄、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張,填寫《進賢縣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員報名登記表》。如報名人員提交虛假信息和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報名經辦人員將結合招聘崗位職位和條件,對應聘者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核,經資格審核符合條件者接受報名。
2.技能測試。資格審查合格后進行技能測試。
3.面試。
4.報名時間和地點。時間:2022年12月1日至12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地點:進賢縣人民法院(民和鎮(zhèn)廣安路88號)705辦公室,工作日正常報名。
咨詢電話:0791-85682802
三、待遇及其他
1.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年薪4萬元左右(含五險單位及個人繳納部分和食堂補助)。
2.聘用人員自行解決住宿。
3.對違反招考紀律的考生,立即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4.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的審查,貫穿于招聘的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的,立即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四、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根據疫情防控動態(tài)要求,嚴格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隨時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按照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如實提供有關信息,服從現場管理,接受健康碼查驗及體溫測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參加招聘相應環(huán)節(jié)。凡違反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隱瞞、虛報旅居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將依法依規(guī)嚴肅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