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國家統(tǒng)計局吉林調(diào)查總隊面試公告
國家統(tǒng)計局吉林調(diào)查總隊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根據(jù)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要求,現(xiàn)將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名單的考生于2月6日16:00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話確認。
電話確認:請撥打0431-85890138、85890115。
二、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面試當天(詳見附件:面試人員名單)6時50分前到達面試考場進行面試前現(xiàn)場資格復審,需提供的資格復審材料有: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戶口簿首頁、本人頁復印件,學生證或工作證原件及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jīng)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F(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7.其他材料:
考生本人報名時照片6張(1寸,背面寫好本人姓名,連版的,可不裁開)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jié)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安排
面試方式:結(jié)構(gòu)化面試
面試時間:面試擬于2015年3月7日至3月9日間進行,每日上午9時開始。參加面試的考生須于面試當日上午6:50分前攜帶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的全部資料到吉林省新民賓館侯考室報到,并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進入候考室,接受面試前現(xiàn)場資格復審。面試開始前10分鐘未報到人員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
面試地點:吉林省新民賓館:長春市新民大街626號(新民大街與清華路交匯處,電話:85593800);
面試人員名單:見附件
五、體檢和考察
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錄用計劃數(shù)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疾欤w檢)的人數(shù)與錄用計劃數(shù)的比例為1:1。
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 + 面試成績×50%
六、注意事項
如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須在2月6日前將本人簽字的放棄說明傳真至0431-85890138。說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證號、報名序號、報考職位及代碼、放棄理由、聯(lián)系電話、個人手寫簽名。
聯(lián) 系 人:羅文晟
聯(lián)系電話:0431-85890138 85890115
國家統(tǒng)計局吉林調(diào)查總隊
2015年2月2日
附件:面試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