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遼寧鞍山市檢驗檢測認證中心招聘20人公告
2021年鞍山市檢驗檢測認證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92號)、《遼寧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遼人發(fā)[2007]1號)、《鞍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鞍人社發(fā)[2014]19號)等文件規(guī)定,結合我中心實際情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8月23日(含)至2003年8月23日(含)期間出生)。
普通高等學校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報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0年8月23日(含)至2003年8月23日(含)期間出生);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7.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23日。招聘崗位信息表中“具有工作經歷”中所要求的“2年以上”均為“2年(含)及以上”。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8.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現(xiàn)役軍人、被開除公職的或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2021年7月31日以后畢業(yè)的本科及以上學歷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含在讀非應屆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二、報名程序
(一)崗位查詢
2021年鞍山市檢驗檢測認證中心公開招聘人數(shù)、崗位簡介、筆試內容等相關事宜可通過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anshan.gov.cn/)查詢。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不設現(xiàn)場報名。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報名時間:2021年8月23日9時至2021年8月31日24時。
2.報名提交信息
報考人員可在2021年8月23日9時至2021年8月31日24時登錄鞍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平臺(http://qzpta0.chinasyks.org.cn/cn_lnanshanzjzx/index.html#/index),注冊并提交報考申請,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3.查詢審查結果
報名期間,審核人員在網上對報考人員提交的照片等信息進行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24小時內提出初審意見。報考人員可于2021年8月24日9時至2021年9月1日17時前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審查結果。通過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審查的,可改報其他崗位。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已報名成功的報考人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自行打印準考證、報名登記表(A4紙,一式兩份)并妥善保管。打印準考證及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信息一經審核通過,原則上不允許更改,已參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后方可報名。
2.考生根據(jù)所學專業(yè)按專業(yè)對口的原則報考,輔修的第二學位只有學位證書,沒有畢業(yè)證書的,不能以輔修第二學位所學的專業(yè)報考。具有高校、國家承認學歷及學位的雙專業(yè)畢業(yè)證書、雙學位證書的,其中一個專業(yè)符合招聘崗位要求,可以報考。
3.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忌鷪竺麜r,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或與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相符的,一經查實,取消其面試、聘用資格。
4.考生自報名至聘用(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招聘單位、考試機構聯(lián)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5.本次招聘筆試開考比例為1:2。對招聘崗位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的,將調整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調整或取消的崗位將在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報考已取消崗位的考生,可按公告要求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未被取消的崗位。未按規(guī)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三、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一)筆試
1.筆試內容
兩科: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滿分100分,答題時間120分鐘。
2.筆試的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地點等將在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另行公告。
3.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閱卷結束后,根據(jù)成績匯總確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shù),低于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者不予聘用??忌P試成績將通過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予以公布。
(二)資格審查
1.進入資格審查人員的確定
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劃定后,按招聘計劃1:2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確定各崗位面試前資格審查人選,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同時入選。如果某個崗位筆試合格考生數(shù)量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則筆試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資格審查人選。
2.資格審查
面試前,對進入資格審查人員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忌殧y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原件,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筆試準考證、報名登記表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考生確定為面試人選。對于在職的報考者,開具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并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面試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的時間、地點、形式等將在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另行公告。
四、體檢與考核
根據(jù)總成績,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偝煽儾⒘姓?,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人選。筆試、面試成績的權重比例各為50%。
考生權重計分的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分別保留兩位小數(shù))。
體檢標準按照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和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招聘部門提出。復檢將在考生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僅限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最終結論。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核人員。
考核工作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招聘部門要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剩鶕?jù)聘用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對考核對象進行資格復審。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棄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從面試合格人員中遞補,遞補僅限一次。
五、公示
擬聘用人選確定后,在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考生,辦理事業(yè)單位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確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須在聘用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供聘用所需材料,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要求
凡參加本次招聘考生,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疫情防控要求,履行個人責任,如實報告健康信息,對瞞報、謊報、不履行個人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責任,并取消考試資格??忌仨殗栏駡?zhí)行疫情防控要求,按照考試各環(huán)節(jié)安排,如實報備個人行程卡、健康碼、所在地及個人健康狀況等信息。
對來自中高風險地區(qū)人員一律進行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隔離期限至來(返)鞍后滿14天,期間進行2次核酸檢測。對遼寧省外低風險街道(鄉(xiāng)鎮(zhèn))來(返)鞍人員,要查驗來(返)鞍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包含核酸檢測陰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碼“綠碼”,在測溫正常且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可正常參加考試各項流程。對無法提供來(返)鞍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人員,到鞍后要立即進行核酸檢測??忌鷪竺髤⒓涌荚嚫鳝h(huán)節(jié)工作均需按公告疫情防控要求履行防疫義務。
特別提示:
本次招聘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考試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考試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誤導報考者的,均與本次招聘組織單位無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鞍山市檢驗檢測認證中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412-5880166、5880855、5880098、5880833
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