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海省公安機關考錄人民警察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關于公布青海省2020年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考錄人民警察筆試成績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位考生,各市州委組織部:
現(xiàn)將參加青海省2020年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考錄人民警察考試人員的筆試成績予以公布,同時對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的筆試成績進行公示,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資格復審時間為9月14日至9月22日(節(jié)假日除外)。資格復審后,需要遞補的,資格復審截止時間為9月28日(節(jié)假日除外)。資格復審工作由各市州委組織部負責。
2.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請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www.qhpta.com),從公務員考試報名系統(tǒng)中下載打印《青海省公務員錄用考試資格復審審核表》(一式兩份),同時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明、準考證、退役證(只限退役士兵)以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部門(單位)進行資格復審,其中:報考各市州職位的考生,到報考職位所在的市州委組織部進行資格復審。請考生隨時關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有關信息,并保持電話暢通。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未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愿放棄。
3.資格復審未通過的,由各市州委組織部按照招錄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3比例,從該職位的筆試總成績中由高至低(含筆試總成績并列的人員)的順序進行遞補。
4.藏(蒙)語口語能力測試,報考各州藏(蒙)漢雙語職位的藏(蒙)語口語能力測試,由各州委組織部組織實施。藏(蒙)口語能力測試工作于9月30日前完成。
5.所有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需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由省公安廳統(tǒng)一組織實施。體能測評工作于10月15日前完成。
6.請各招錄機關及時將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報省公務員局。面試工作擬于10月底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附件3、《青海省公務員錄用考試資格復審審核表》點此鏈接登錄下載
青海省公務員局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