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海海北州事業(yè)單位招聘163人公告
2021年青海海北州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已發(fā)布,本次共招錄163人,報名時間為4月21日9時-4月25日18時,筆試時間為5月22日,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與《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復習課程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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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北州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青海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青人社廳發(fā)〔2015〕80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青人社廳發(fā)〔2018〕2號)、《關于印發(fā)2021年全省事業(yè)單位人員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辦函〔2021〕45號)和《關于做好2021年市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廳函〔2021〕154號)等規(guī)定,2021年海北州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63名(其中:定向招聘在海北州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類”基層服務項目生17名;定向招聘海北州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yè)生8名;定向招聘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此次公開招聘范圍分別面向全國、全省和海北州。
面向全省招聘的范圍包括:本省戶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畢業(yè)生、在本省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等三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應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青海省服役期滿的退役士兵)。
面向海北州招聘的范圍包括:本州戶籍、本州生源、本州院校畢業(yè)生、在本州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等三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應由本州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海北州服役期滿的退役士兵)。其中面向海北招聘的崗位中,根據有關政策規(guī)定,部分崗位實行定向招聘。
以上條件符合其中一項即可。每人限報1個崗位。
本省、本州戶籍落戶時間應在2020年12月31日前。
具體招聘崗位及范圍見《2021年海北州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二、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公開招聘崗位分“考核聘用”崗位和“考試聘用”崗位。除《招聘計劃表》筆試科目備注欄標注為“考核聘用”的崗位外,其它崗位均屬于“考試聘用”崗位。
“考試聘用”崗位按照發(fā)布招聘信息、網上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現場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等程序依次進行。
“考核聘用”崗位的相關招聘程序按照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制定的招聘實施方案執(zhí)行。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者,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報名方式和時間
(一)本次招聘報名工作采用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繳費和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
網上報名時間:2021年4月21日9時-25日18時,網上
繳費時間:2021年4月21日9時-28日18時。報考人員請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詳細閱讀網上報名須知及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并完成報名工作。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網上報名結束后,招聘崗位數與實際繳費人數(考核招聘崗位按報名審核通過人數計算)達不到1:3比例的,由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實際報名繳費(審核通過)人數情況決定是否取消(或核減)、調整該崗位招聘計劃,相關情況將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若取消招聘崗位的,允許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報名崗位調劑,考生不同意調劑或無符合報考條件崗位的,退還報名費。若保留招聘計劃的,正常進行考試。請考生隨時關注并保持預留電話暢通。招聘崗位取消后的調劑時間為2021年4月30日9時至18時。
(三)加分政策。
1、符合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不包括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加分審核在網上進行,網上報名審核通過后在2021年5月6日9時至5月8日16時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按要求填寫和提交信息,進行加分條件審核登記。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傳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將在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公示。
2、少數民族考生采取先直接在筆試總成績中加分,進入面試的人員再進行現場加分資格審查的辦法進行。其中,對報考州級事業(yè)單位崗位的加3分,對報考縣級事業(yè)單位崗位的加5分。
3、父母有一方現在六州工作滿3年(或現戶籍在六州滿3年)的漢族考生,報考本次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經驗證在筆試總成績中按以下規(guī)定加分:其中,報考州級事業(yè)單位崗位的,滿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滿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滿20年及以上的加3分;報考各縣事業(yè)單位崗位的,滿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滿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滿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滿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滿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符合加分條件的漢族考生在網上報名審核通過后,攜帶符合加分條件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由考生提供本人及父母戶口薄、父母工作或退休證件、退役證以及個人書面承諾)到報考崗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考州直單位考生到海北州人事考試中心)進行加分條件現場審核確認,現場加分時間為:2021年5月6日-5月11日(節(jié)假日除外),逾期不到現場加分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加分條件的審核結果,將通過省州人事考試信息網公示。少數民族考生無需到現場進行加分審核。
4、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yè)生士兵退役后可以報考定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崗位。退役士兵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筆試成績加分按上述(即2、3項)加分政策執(zhí)行;不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筆試成績加5分。
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學期間或畢業(yè)后入伍,服役期滿正常退出現役并完成學業(yè)取得學歷的高校畢業(yè)生。
5、報考定向招聘“三支一扶”計劃、“村官”、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青南計劃、基層青年專項)等基層服務項目高校畢業(yè)生崗位的考生和定向招聘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yè)生崗位的考生,筆試成績加分按上述(即2、3項)加分政策執(zhí)行。
6、機關事業(yè)單位已經納入正式編制的工作人員,不享受國家和我省制定的促進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的有關定向招聘、加分等政策。
考核聘用崗位考生一律不加分。
以上加分分值累計不超過5分。
四、筆試考試時間及內容
(一)報考“考核聘用”崗位的考生不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考試,只參加由報考單位及主管部門自行組織的招聘考試、考核,考生在網上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后,務請隨時關注省州人事考試信息網發(fā)布的相關信息并按其要求參加考核,也可直接咨詢報考單位及主管部門。
(二)報考“考試聘用”崗位的考生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考試,考試聘用采用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科目內容包括《綜合應用能力》(分五類:綜合管理類?自然科學專技類?社會科學專技類?醫(yī)療衛(wèi)生類、少數民族語言類,滿分150分)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滿分150分),各占筆試成績的50%,考試聘用崗位的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60%和40%,其中教師崗位的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報考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少數民族語言類(藏語言文學))》崗位的,筆試時必須用少數民族語言答題。
筆試成績計算公式:
管理、專技崗位筆試成績=(《綜合應用能力》與《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之和÷《綜合應用能力》與《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試卷滿分之和)×100 + 政策加分
工勤崗位筆試成績=(《綜合基礎知識》與《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之和÷《綜合基礎知識》與《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試卷滿分之和)×100 + 政策加分
設定筆試最低分數線?!翱荚嚻赣谩睄徫恢?,招聘崗位數與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數之比為1︰1(或不足1︰1)的,筆試成績須達到最低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按同類崗位(同類是指所測試的《綜合應用能力》類別或《綜合基礎知識》科目一致,且招聘崗位數與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數之比大于1︰1的崗位)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環(huán)節(jié)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績?yōu)闃藴蕘碓O定。其它崗位需要遞補的人員,未達到同類崗位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的不再遞補。
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的人員。筆試單科缺考、成績無效或成績?yōu)榱惴值目忌∠衅纲Y格。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五、現場資格審查
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環(huán)節(jié)考生,在參加面試前,按照省州人事考試信息網發(fā)布的通知要求到報考崗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考州直單位考生到海北州人事考試中心),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實行“誰招聘、誰審查、誰負責”原則。不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要扣減相應分數,重新排列筆試名次。不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審查視為自動放棄。
現場資格審查時考生應提供的證件材料:一是考生應當提供有效二代身份證、戶籍、準考證、畢業(yè)證、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同意報考證明、服務證以及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證件等相關證件材料。二是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可以參加招聘,無畢業(yè)證的提供所在院校開具的畢業(yè)證明材料和學生證,但必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證書,否則取消招聘資格。三是在我州“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青南計劃、基層青年專項)、大學生村官的高校畢業(yè)生由考生填寫誠信承諾書,服務期滿的提供服務證書。
六、雙語測試
報考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少數民族語言類)》崗位的,筆試時必須用少數民族語言答題。資格條件中有 “懂藏漢雙語”要求的崗位,面試前根據省州人事考試信息網發(fā)布的通知要求,進行藏語(本公告藏語是指安多方言)測試,測試不合格或不按時參加測試的人員不能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七、面試
現場資格審查和雙語測試合格的考生,按照省州人事考試信息網發(fā)布的通知要求參加面試。
“考試聘用”崗位中衛(wèi)生、教育等專業(yè)性較強的崗位以及其它不適宜進行統一面試的崗位,由州級行業(yè)主管部門制定面試方案,經州人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同意后組織實施以專業(yè)測試或結構化為主的自主面試;其它崗位進行以結構化為主的統一面試。面試中要求考官和考生必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藏語等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問答。
招聘崗位數與參加面試人數之比為1︰1(或不足1︰1)的,將在面試方案或通知中明確合格標準,達不到合格標準的取消招聘資格。
考核聘用的崗位在考核聘用方案或通知中明確合格標準,達不到合格標準的取消招聘資格。
面試過程全程錄音或錄像。
八、體檢、政審(考察)
進入體檢范圍人員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由各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負責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因個人原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進入政審(考察)資格。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安排進行復檢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政審(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負責。除對考生基本的政治條件、遵紀守法、職業(yè)素質、個人誠信情況審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滲透斗爭中的政治態(tài)度、政治立場、政治表現的考察。根據有關規(guī)定,組織政審時要對考生的個人誠信情況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格審查,凡在誠信查詢中發(fā)現有違反國家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的情況,要按照規(guī)定進行相應處理。政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公示、聘用
經體檢、政審(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和海北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公示7天,公示有異議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xù),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調查核實。
經公示無異議人員,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青海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書》,納入事業(yè)單位編制管理范圍,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到放寬年齡條件縣鄉(xiāng)基層崗位人員,必須在招聘單位服務滿5年,服務期內不得以借調、幫助工作等方式將其借出或調走,否則由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十、回避制度
公開招聘試行回避制度,回避的情形:凡與用人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擬制血親關系的擬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十一、其它事項
(一)不予報考情形。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受到行政處分并正在處分期內的;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和公務員考錄中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且在有效記錄期內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在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法律、法規(guī)以及國家和我省規(guī)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服務年限未滿5年的不能報考,服務年限已經滿5年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及同級組織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現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當嚴格履行與聘用單位約定的合同期限,報考前必須征得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參加招聘。上述人員應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在網上報名期間,需將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或單位及組織人社部門)在2021年4月27日前開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以圖片的形式上傳,未能上傳(或出具書面證明時間在規(guī)定日期之后的)的審查將不通過,隱瞞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身份的將取消招聘資格。
(三)總成績并列處理。統一筆試崗位的考試總成績并列的,優(yōu)先招聘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yè)生和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條件中的優(yōu)先條件確定;優(yōu)先條件無法確定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綜合應用能力(或綜合基礎知識)成績高低確定。
(四)關于遞補
1、現場資格審查階段。因自動放棄或資格審查不合格出現的進入面試人員空缺按筆試成績從符合條件的人員中遞補一次。面試通知發(fā)布后不再遞補參加面試的人員。
2、雙語測試階段。因藏語(安多語)測試不合格或不按時參加測試出現的面試崗位空缺按筆試成績從符合條件的人員中遞補一次。
3、體檢、政審(考察)階段空缺崗位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考生筆試和面試情況研究決定是否依次遞補。
4、公示階段。經公示有異議人員,暫緩辦理聘用手續(xù),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調查核實,符合招聘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xù),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聘用,出現的崗位空缺,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考生總成績研究決定是否依次遞補。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不按時報到視為自動放棄,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五)其他有關時間年限的認定。一是按戶籍條件報考的考生,落戶時間應在2020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齡、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的,出生日期應為1985年4月21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三是招聘崗位資格條件中各類職稱、資格、證書取得時間,以及入黨時間均截止到報名工作第一日。
(六)招聘崗位的專業(yè)類別劃分參照《青海省公務員招錄專業(yè)設置分類參考目錄》(簡稱《目錄》)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yǎng)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20年版)》、《職業(yè)教育專業(yè)目錄(2021年)》執(zhí)行。
以上專業(yè)目錄未列入的各類新舊專業(yè)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規(guī)定的,經招聘機關與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予以認可。
國(境)外取得學歷的專業(yè),審核時可通過其所學主要課程來認定是否該崗位所需專業(yè)的相同或相近專業(yè)。
(七)招聘崗位中的所需專業(yè)是指通過考試取得專業(yè)學籍,并完成學業(yè)畢業(yè)的專業(yè),具體以考生取得的學歷證書中的專業(yè)為準。在教育部“學信網”無法驗證的第二專業(yè),輔修專業(yè)及學位證書中的專業(yè)不視為招聘崗位所需專業(yè)。現場資格審核時,對所有考生的學歷證書(含中專學歷)在教育部“學信網” 統一驗證。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應當有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報考人員須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及專業(yè)條件。
(八)公告中各招聘崗位條件中要求的執(zhí)業(yè)醫(yī)師資格,要達到國家級或海北州合格分數線;護士執(zhí)業(yè)資格要達到國家級或省級或省內“三區(qū)三州”海北州合格分數線,未達到的將取消招聘資格。
(九)定向招聘在海北州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類”基層服務項目高校畢業(yè)生是在海北州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青南計劃、基層青年專項)、“三支一扶”計劃人員。
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yè)生資格以扶貧部門數據核查結果為準。
醫(yī)院臨聘人員是指2011年4月19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fā)《關于全省各級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暫停招聘醫(yī)務工作人員的通知》前全省各級醫(yī)療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已經聘用的非在編人員;其中省級醫(yī)療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在崗的臨時聘用人員限定為2012年6月29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fā)《關于加強和規(guī)范全省機關事業(yè)單位臨時聘用人員監(jiān)管工作的意見》前已經聘用的非在編人員,以及上述文件下發(fā)后,由省人社廳或各市州政府審核同意后招聘的醫(yī)院臨聘人員。
(十)網上報名資格審核結束后的各招聘環(huán)節(jié)相關通知信息將通過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海北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發(fā)布,請考生隨時登錄關注。
十二、疫情防控方面的要求
考生應當自覺服從考試組織單位和招聘單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衛(wèi)生防疫工作。請考生隨時關注省人事考試信息網發(fā)布的相關信息,提前做好相關防疫準備工作,確保按照要求順利參加考試。
十三、本《公告》未盡事宜,參照國家和我省有規(guī)定并由海北州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
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招聘計劃表》
門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970—8612066
祁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970—8672178
海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970—8631577
海北州人事考試中心 0970—8645669
海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970--8643779
海北州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4月18日
附件:2021年海北州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