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海果洛州公務員考試(人民警察)資格復審通知
關于報考果洛州2021年公開考錄公務員 (人民警察)職位考生資格復審的通知
報考果洛州公務員職位的考生:
根據(jù)《關于公布青海省2021年公開考錄公務員筆試成績等有關事項的通知》,現(xiàn)將報考果洛州公務員職位考生資格復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4月20日至4月30日(節(jié)假日除外)。
二、資格復審范圍
報考果洛州職位的考生(法院、檢察院、基層司法所職位除外)。
三、資格復審地址
報考果洛州人民警察職位:果洛州州公安局2樓政治部綜合科(果洛州瑪沁縣大武鎮(zhèn)團結路212號),聯(lián)系電話:0975-8384438,傳真:0975-8384409。
報考果洛州其他職位:果洛州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果洛州瑪沁縣大武鎮(zhèn)團結路310號州委組織部一樓117室),聯(lián)系電話(傳真):0975-8382345。
四、資格復審提供資料
考生須提供《青海省公務員錄用考試資格復審審核
表》一式兩份(從公務員考試報名系統(tǒng)中下載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證(無身份證的可提供戶籍部門出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戶口本、畢業(yè)證、準考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上打印的有效期內(nèi)帶有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職位要求的工作經(jīng)歷證明、勞動合同(繳納養(yǎng)老保險證明)及職位要求的各類職稱資格證書(資格復審的所有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報考面向退役士兵職位的考生及符合退役士兵加分條件的考生,資格復審時還需提供本人退役證(只限退役士兵)。
2.報考“面向大學生村官等”職位的“四類”人員還
需提供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基層服務人員由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出具證明材料;特崗教師由省教育廳出具證明材料;西部志愿者(青南計劃)由共青團省委出具證明材料。
3.未取得畢業(yè)證的應屆畢業(yè)考生提供的學歷證明中須注明姓名、身份證號、學歷教育類別、學歷層次、所學專業(yè)及何年何月何日可取得畢業(yè)證書。學歷證明須加蓋所在學校(學院)公章,加蓋科(系)公章的證明不予認可。
應屆畢業(yè)考生學歷證書與學位證書的取得時間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如到期仍未取得職位要求的學歷證書與學位證書,取消錄用資格。
4.獲取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的考生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認證報告。
五、其他事宜
1.根據(jù)工作需要,自動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必須出具棄權承諾書,請棄權考生將承諾書及時發(fā)至果洛州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
2.希望進入資格審核的考生積極主動配合做好資格審核工作,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其面試和錄用資格。
3.審核期間,請考生保持網(wǎng)上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暢通,若有更改,請及時與果洛州委組織部、果洛州公安局聯(lián)系,如因考生本人未關注通知或電話聯(lián)絡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負責。
中共果洛州委組織部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