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蓬安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4人公告
蓬安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蓬安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綜合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
本次共招聘特巡警隊員14名(限男性)。
三、用工形式
聘用合同制用工。
四、應聘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自愿從事輔警工作且服從工作分配;
3.年齡在18-30周歲(1992年3月18日至2004年3月18日期間出生);
4.具備大專(含)以上文化程度(退役軍人放寬至高中文化),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0cm及以上,雙眼裸視視力4.7以上或矯正視力4.8以上,無殘疾、紋身、口吃、重聽、色盲和傳染性疾病。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癜痕和疤痕;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6.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適合從事輔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2年3月9日--18日(上午9:00-11:4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蓬安縣公安局政治處1號辦公室(蓬安縣相如鎮(zhèn)文君路蓬安縣公安局辦公大樓5樓)
3.報名要求: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畢業(yè)證、退伍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張報名,如實填寫《報名表》。報考者不得隱瞞有關問題或提供、填報虛假信息及資料。
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報考資料的,以及在招聘的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以及提供虛假證件資料的,一律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
(二)考試
1.筆試。筆試不指定復習范圍,考試內容以基本法律知識、基本素質測試為主。(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2.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體能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個測試環(huán)節(jié)。
3.毒檢。對通過筆試和體能測試人員進行毒檢,檢
驗結果為陽性的不得進入下一個測試環(huán)節(jié)。
4.面試。面試采用現場答辯的方式進行,內容包括舉止儀表、語言表達、反應及應變能力、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等。根據筆試成績和招聘名額從高到低確定面試入圍人員。
5.成績計算。筆試、面試成績各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6.體檢。根據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名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資格,按程序依次遞補。
7.綜合考察。由考察對象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對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任職資格、以及家庭成員、近親屬、主要社會關系人的現實表現進行綜合考察,對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按程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8.公示、聘用。筆試、面試、體檢、綜合考察合格人員,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反映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員試用期二個月,期滿考核合格后簽訂正式聘用合同。錄用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錄用;不勝任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六、工資待遇
月工資2500 元。“五險一金”按國家規(guī)定除個人承擔部分外,其余由用人單位繳納。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在招聘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人事工作紀律,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嚴肅考風考紀,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招聘咨詢電話:13698293366
舉報監(jiān)督電話:0817—8627714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蓬安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蓬安縣公安局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