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市財政局事業(yè)單位招聘29人公告
天津市財政局2019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局事業(yè)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滿足財政事業(yè)發(fā)展需要,保證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開展,根據《天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fā)〔2011〕10號)和《關于進一步完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發(fā)〔2017〕37號)規(guī)定,我局擬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天津市財政局所屬財政補助類事業(yè)單位,分別為:天津市財政信息中心、天津市財政局票據管理中心、天津市財政局債務管理事務中心、天津市財政局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中心、天津市財經學校、天津市財政科學研究所、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
二、招聘崗位
我局2019年擬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9名,崗位詳見附件《天津市財政局2019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三、招聘人員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yè);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回避的有關規(guī)定;
6.非津生源應屆畢業(yè)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社會人員需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5.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參加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組織方法
(一)發(fā)布公告
我局在天津市財政局網站(http://cz.tj.gov.cn)發(fā)布招聘公告,發(fā)布時間從2019年4月3日至4月14日。同時,委托市人才考評中心統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繳費及資格審查
本次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繳費及準考證下載等,均在天津人事考試網(http://www.tjkpzx.com)進行。
報名時間:4月15日8:00至4月21日16:00。
資格審查時間:4月15日8:00至4月22日16:00。資格審查結果在考生報名后48小時之內反饋,報考人員可在報名網站進行查詢。通過審查的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
繳費時間:4月15日8:00至4月23日16:00。逾期未繳費視作報名無效。
本次招聘,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能低于1:3,達不到這一比例的,相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或者取消該崗位的招聘。報考上述崗位并已經通過資格審查完成繳費的人員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
五、考試
(一)考試組織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由我局委托市人才考評中心組織實施,面試由我局按照市人才考評中心統一安排,自行組織實施。
筆試時間:5月11日。
(二)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與參加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進入面試的人選名單。招聘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面試前,進入面試的人選需持報考資格證書、報名表及與崗位資格條件相關的其他材料(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進入面試人員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因取消或放棄面試資格形成的職位空額,招聘單位將根據實際情況,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形式,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達不到及格線的,不予聘用。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面試準考證和身份證(二代),缺少任一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面試。身份證丟失的,須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身份證明。
(四)總成績
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具體為:
總成績=筆試成績÷2(即換算為100分制)×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保留1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
若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體檢人數超出崗位聘用計劃數的情況,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仍出現并列情況,則一同確定為參加體檢人員。
六、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
面試結束后,以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體檢人員之比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的名單。由我局統一組織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的項目、標準,參照國家統一規(guī)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guī)程執(zhí)行。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復檢或鑒定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客觀、公正的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遵紀守法、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同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
經考察不宜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我局通過天津市財政局網站(http://cz.tj.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xù),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備案及聘用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在公示期滿后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備案手續(xù)。
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或其他情形導致招聘崗位空缺時,不再進行遞補。
政策咨詢電話:23205766;監(jiān)督電話:23303770
附件:
附件1:天津市財政局2019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申報表
附件2:天津市財政局2019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說明
天津市財政局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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