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玉溪市湖泊管理局招聘撫仙湖編外聘用人員(協(xié)管員)8人公告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3年公開招聘撫仙湖編外聘用人員(協(xié)管員)公告
根據《玉溪市市級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用工管理辦法(試行)》(〔2019〕115號)等相關規(guī)定,玉溪市湖泊管理局委托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撫仙湖編外聘用人員(協(xié)管員)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三)堅持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鹊挠萌藰藴剩?/p>
(四)堅持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四)年滿18周歲,符合崗位規(guī)定的年齡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六)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服從工作安排;
(七)符合其他相關條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被辭退或開除未滿5年的原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2.受過黨紀、政務處分尚在處分影響期內的;
3.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4.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錄用條件的人員。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綜合行政執(zhí)法一大隊外勤輔助崗5名、內勤輔助崗一1名,綜合行政執(zhí)法二大隊外勤輔助崗2名,合計8名。
(二)招聘崗位具體條件:詳見《玉溪市湖泊管理局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協(xié)管員)崗位表》(附件1)。
(三)派遣工作地點:玉溪市湖泊管理局綜合行政執(zhí)法一、二大隊工作地點均為撫仙湖。
四、招聘程序
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考生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網(https://www.yxrc.cn/)發(fā)布,通過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眾平臺進行轉載。
(二)考生報名
1.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6月21日至6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節(jié)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報名地點: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紅塔區(qū)彩虹路59號2幢502室。
需提交資料:《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身份證、畢業(yè)證、其他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驗原件提交復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1張。
2.報名考試費
根據云價收費〔2011〕15號文件規(guī)定,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收取報名考試費用50元/人。
3.報名咨詢電話:13988473767(董老師)、18187711201(劉老師)。
(三)資格審查
由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根據崗位要求和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及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填報的所有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必須保證準確規(guī)范、真實有效。對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查明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崗位申請表及相關證書弄虛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面試
1.所有資格審查符合報名條件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報名人數和崗位招聘人數達到1:2比例方可進行開考,即崗位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數之比不得低于1:2。報名結束后,達不到1:2開考比例時,減少招聘人數,直至達到開考比例,減少招聘人數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
2.面試由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負責組織實施。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成績滿分100分,設置60分為合格分數線,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錄取。
5.按面試成績由高至低確定擬聘用人員,若面試成績并列采取加試的方式(面試)解決。
(五)體檢
1.面試結束后,按擬聘用人員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組織安排到定點醫(yī)院體檢,體檢費由考生自理。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執(zhí)行;首次體檢不合格,在1個工作日內由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可到上一級醫(yī)療機構進行一次復檢,復檢結論為最終體檢結論。
2.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體檢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六)政審
由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參照《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及相關政策的要求,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表現、思想品德、工作經歷、家庭主要成員及重要社會關系、賭毒貸等情況進行政審,政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遞補
體檢和政審階段出現考生放棄或不合格情形的,按報考該崗位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八)公示
體檢及政審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玉溪人才網上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
(九)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后,沒有舉報反映或有舉報經查核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舉報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舉報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問題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分別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通過勞務派遣方式派遣至玉溪市湖泊管理局綜合行政執(zhí)法一、二大隊使用。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一)報考人員填寫或提交的個人資料要做到全面、真實、準確、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
(二)報名后,報考人員應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lián)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應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面試后在后續(xù)招聘環(huán)節(jié)中放棄的報考人員應當由本人向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出具書面說明。
(五)凡與招聘負責人員、招聘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相關的回避制度。
(六)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fā)現有違紀違規(guī)、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一經核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七)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以及群眾監(jiān)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八)未盡事宜由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附件:
1.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3年公開招聘撫仙湖編外人員(協(xié)管員)崗位表
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