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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衢州龍游縣招聘公辦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師25人公告
http://www.ldmfl.com 2024-08-07 09:08 來源: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龍游縣2024年公開招聘公辦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改善師資隊伍結構,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結合我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龍游縣公辦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師25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報考對象應具備熱愛教育事業(yè)、思想政治素質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條件,同時還應具備以下戶籍、學歷、年齡、教師資格及專業(yè)等具體條件:
(一)戶籍要求
1.具有龍游縣戶籍(以2024年8月14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或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為龍游的人員。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不限戶籍:①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yè)生;②“雙一流”建設高校相關建設學科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生;④配偶為龍游縣戶籍的人員。
(二)學歷、學位要求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茖W歷,其中龍游縣戶籍(或配偶為龍游縣戶籍)且具有幼兒教育初級職稱的人員可不限全日制。
2.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要求取得相應學位證書。
3.港澳臺及國外學歷要求提供教育部門的認證證書。
(三)年齡要求
1.35周歲及以下(1988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3年8月14日以后出生):①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對象;②具有幼兒教育學科一級教師職稱及以上;③參加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幼兒教育基本功比賽或幼兒教師素養(yǎng)大賽獲縣、區(qū)三等獎及以上;④參加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幼兒教育課堂教學評比獲縣、區(qū)三等獎及以上。
(四)教師資格及專業(yè)等要求
1.報名對象應具有教師資格證,或已取得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且普通話等級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
2.報名對象所學專業(yè)需為幼兒教育(學前教育)專業(yè)(龍游籍報考人員不限專業(yè))。
二、招聘程序及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按照發(fā)布招聘信息、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8月6日起,通過龍游智慧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http://ly.zjer.cn/index.php)、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339779/index.html)等媒體向社會發(fā)布招聘信息(招聘過程中其他信息將及時在龍游智慧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發(fā)布,敬請關注)。
(二)報考方式及程序
1.報名時間與地點
報名時間:2024年8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龍游縣教育局一樓會議室。
2.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網(wǎng)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逾期報名視為報名無效。因報考對象延誤報名時間、材料證書未按時完整提供等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查實后一律取消報考、聘用資格。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龍游縣2024年公開招聘公辦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師報名表(附件1)及一寸近照2張(背面注明學科、姓名);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港澳臺及國外學歷要求提供教育部門的認證證書);
(5)教師資格證書(或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6)普通話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符合“配偶為龍游縣戶籍的人員”的需提供結婚證與配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8)龍游縣戶籍(或配偶為龍游縣戶籍)且具有幼兒教育初級職稱的人員除提供相應的戶籍材料外,還需提供職稱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9)符合“年齡放寬至40周歲”相關條件的人員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其中符合“具有幼兒教育學科一級教師職稱及以上”條件的需提供職稱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符合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基本功比賽、幼兒教師素養(yǎng)大賽和課堂教學評比”條件的需提供相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10)各類榮譽證書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繳費確認
考試費用為50元,報名且資格審查合格者進行支付寶現(xiàn)場掃碼繳費,繳費時需“添加備注”(姓名及手機號碼),未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繳費確認人數(shù)不足招聘計劃數(shù)3倍的,是否核減招聘計劃由縣人社部門和縣教育部門協(xié)商決定。
4.領取準考證
繳費完成后提交報名表,現(xiàn)場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
筆試時間:2024年8月17日9:00—11:0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試卷組成:筆試內容以學科專業(yè)知識為主,適當兼顧教育教學理論和教材教法等公共知識,筆試滿分為100分。
(四)面試
1.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shù)確定,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形式主要為上課和技能展示。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如因面試人數(shù)較多需分組進行面試的,采用修正系數(shù)的辦法計算最終面試成績。
具體辦法如下:
修正系數(shù)(保留四位小數(shù),四舍五入)=本學科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組該學科的考生平均分。
最終面試成績(保留二位小數(shù),四舍五入)=考生面試得分×修正系數(shù)。
2.總成績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
(五)體檢:根據(jù)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對象。體檢工作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和《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函》(浙教資中心〔2011〕1號)等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相同體檢項目以標準高的為準。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和放棄錄用資格。
(六)考察: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及《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執(zhí)行??疾觳缓细窕蜃詣臃艞壙疾斓模隗w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聘用:考察合格擬聘用的人員在龍游智慧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上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不按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的,取消聘用資格,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遞補。聘用人員按批次、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崗位。如總成績并列,依次按照面試成績、優(yōu)秀畢業(yè)生層次等條件確定選擇順序。
如在公示聘用后6個月內因公辦幼兒園擴班需增配教師的,可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予以遞補錄取。
三、其它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的幼兒園教師不屬事業(yè)單位編制系列,納入幼兒園教職工總量管理,簽訂勞動合同,由縣教育局統(tǒng)一分配至各城區(qū)或鄉(xiāng)鎮(zhèn)公辦幼兒園,以鄉(xiāng)鎮(zhèn)為主,條件相對艱苦,不服從分配人員不宜報考。具體薪酬待遇另行制定,鄉(xiāng)鎮(zhèn)公辦幼兒園待遇高于城區(qū)公辦幼兒園。
(二)報考人員須持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或公安機關出具的含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證明),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三)報考人員在注冊、報名、初審、復審等過程中填寫或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四)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于報名當天攜帶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經審核后免除其考試費。
(六)報考人員對在龍游智慧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龍游縣教育局反映。
(七)龍游縣教育局、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本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wǎng)卡等,均與龍游縣教育局、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八)招聘相關通知和信息只在“龍游智慧教育”或“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發(fā)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網(wǎng)站通知和信息。
(九)咨詢電話:0570-7024220,招聘咨詢時間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十)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70-7022668。
本公告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人力社保局、縣教育局研究決定。
龍游縣教育局
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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