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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溫州理工學院選聘工作人員公告(2024年第二批)
http://www.ldmfl.com 2024-10-15 09:46 來源: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溫州理工學院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公告(2024年第二批)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市屬和市級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選聘高層次緊缺人才工作的實施意見》(溫人社發(fā)〔2022〕72號)等有關規(guī)定,溫州理工學院擬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介紹
溫州理工學院是一所高水平應用型公辦普通本科高校,2023年正式成為新增碩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學校坐落于素有“中國數(shù)學家的搖籃”、“中國最具幸福感城市”等美譽的浙江省溫州市。
“十四五”期間,溫州理工學院將主動融入“千年商港、幸福溫州”建設,錨定特色鮮明的高水平理工類應用型大學辦學定位,以碩士點建設為抓手,以工為主,推進理、工、經、管、文、法、藝術等多學科協(xié)同發(fā)展。同時,聚焦大數(shù)據(jù)、物聯(lián)網、智能計算、人工智能與融合應用、先進制造與智能裝備、碳達峰碳中和、智慧城市、新能源、新基建、現(xiàn)代金融等領域的應用場景,圍繞土木水利、機械、電子信息、國際商務等碩士點建設學科,重點建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機械工程、電氣工程、土木工程、數(shù)學等理工類學科,強化應用經濟學、設計學,優(yōu)化其他現(xiàn)有應用型學科,深化學科交叉與產教融合,加快建設一批新興交叉學科,形成與區(qū)域經濟社會發(fā)展需求相適應的理工科優(yōu)勢特色鮮明的高水平應用型學科專業(yè)體系。
二、選聘計劃、條件及待遇
(一)選聘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2名。具體選聘崗位、人數(shù)、專業(yè)等要求如下:
序號 |
用人單位 |
崗位名稱 |
需求人數(shù) |
年齡 |
學歷學位 |
專業(yè)/學科方向 |
其他 |
1 |
建筑與能源工程學院 |
教學科研崗1 |
1 |
50周歲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土木工程類相關專業(yè)或方向 |
2.具有3年及以上海外著名大學或科研院所(國際聲譽榜單排名前100或學科前50的高校/科研機構)工作經歷;3.在國內外相關學科具有較高的學術聲譽,具有很強的團結協(xié)作精神和學術組織管理能力,能統(tǒng)領現(xiàn)有學術隊伍開展高層次的學科建設工作和學術活動;學術思想活躍,科研成果突出,近五年內在應聘學科的權威刊物發(fā)表過高水平的學術論文,在同行中有較大的影響力,符合我校學科帶頭人引進要求。 |
2 |
設計藝術學院 |
1 |
35周歲以下 |
碩士研究生 |
舞蹈、音樂與舞蹈學專業(yè) |
(二)選聘條件
1.愛崗敬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選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或技能;
2.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職業(yè)資格及其他條件;
4.年齡符合崗位要求,年齡計算截止至公告發(fā)布之日。
(三)崗位待遇
本次選聘的所有人員納入公辦高校事業(yè)編制報備員額管理,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資、保險等福利待遇。
三、選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嚴格考核、擇優(yōu)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公告發(fā)布
公告在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學校官網發(fā)布。
(二)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4日24時。
2.報名方式:登錄學校招聘系統(tǒng)rczp.wzut.edu.cn進行網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3.應聘人員必須按崗位要求和報名頁面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和上傳有關信息及佐證材料。佐證材料上傳清單如下(原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審查):
(1)身份證件;
(2)各層次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其他崗位所需佐證材料,如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等。
(三)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8日16時。
應聘人員登錄學校招聘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學校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試與資格復審
1.初試。我校預計于2024年10月底組織初試。初試采取面談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崗位匹配程度、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和綜合素質等。初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初試采用百分制,滿分為100分。參加面談人數(shù)與崗位計劃數(shù)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該比例的,商溫州市人力社保局確定是否開考,學歷層次要求為博士研究生的崗位不受比例限制。根據(jù)應聘人員的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計劃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入圍資格復審和復試人員。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應聘人員需在規(guī)定時間攜帶應聘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至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通過的,取消應聘資格。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3.復試。教學科研崗1采用面試方式,教學科研崗2采用專業(yè)技能測試方式。復試滿分均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復試成績低于70分者,不能列為體檢、考察對象。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考試結束后,根據(jù)各崗位復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五)體檢與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huán)節(jié)的辦法進行。
(六)公示與聘用
1.溫州市域內在編在崗人員需在體檢前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逾期未提供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2.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和入職手續(xù)。聘用人員納入公辦高校報備員額管理,實行聘用制。
3.擬聘用人員具有專業(yè)技術職務的,根據(jù)我校職稱評聘文件執(zhí)行。
4.選聘崗位無合適人選的,可以空缺。
四、其他事項說明
1.應聘人員應在報名前取得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
2.選聘崗位的專業(yè)參考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yè)目錄和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目錄進行審查認定。上述目錄中未列入的專業(yè)或各高校新設專業(yè),與崗位要求的專業(yè)相近似的,由應聘人員提供相應的學習課程等證明資料,將結合參考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
3.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和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凡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以獲取應聘及聘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因相應報考違規(guī)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應聘。
4.凡不能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提供應聘崗位規(guī)定的學歷學位等有關入職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xù)之前自行負責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逾期不能完成解聘手續(xù)或不能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5.如遇放棄或取消入圍、聘用資格的,由我校結合崗位用人需求及各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6.根據(jù)學校工作安排,需要調整具體時間安排和考試方式的,將另行通知。
7.學校紀檢部門全程參與本次選聘工作并履行監(jiān)督職責,紀檢監(jiān)察室聯(lián)系電話:0577-86680751。
五、聯(lián)系方式
1.學校地址:溫州市龍灣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金海三道337號;
2.聯(lián)系電話:0577-86680897;
3.咨詢郵箱:rscrck@wzut.edu.cn(發(fā)郵件咨詢時,注明應聘崗位、姓名及聯(lián)系方式);
4.學校網址:www.wzut.edu.cn。
溫州理工學院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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