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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興市國際交流服務中心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http://www.ldmfl.com 2024-11-01 09:38 來源:嘉興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嘉興市國際交流服務中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嘉興市國際交流服務中心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兩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shù)
本次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崗位詳見《嘉興市國際交流服務中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報考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
3.遵守紀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yè)道德;
4.符合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詳見附件1);
5.年齡要求在38周歲及以下(即在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為準);
6.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現(xiàn)行事業(yè)單位錄用體檢標準。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聘用資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中因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的在讀學生,各類定向培養(yǎng)、委托培養(yǎng)畢業(yè)生(已解除協(xié)議的除外);
6.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為國有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如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被國家有關部門列為失信被懲戒對象等)。
符合報考條件的國有單位在崗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或本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在崗編外人員,須經所在單位和人事管理權限相應的上級主管單位同意后方可報考。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1月1日起至11月14日止。
2.報名方式及地點。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內通過郵件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每個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如有同時報考二個及以上崗位的,認定為所報考全部崗位無效。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將報名資料打包發(fā)至751521841@qq.com郵箱。
3.報名所需提交材料。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填報《嘉興市國際交流服務中心公開招聘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簡稱《報名表》)1份,并提供招聘崗位要求的以下相應報名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彩色掃描件1份、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其他相關資格證書或證明材料的彩色掃描件各1份;
(2)報考有相關工作經驗(經歷)要求崗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工作單位的書面證明和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協(xié)議(聘用合同)及聘用單位繳納社保證明等有效佐證材料;
(3)國有企業(yè)單位在崗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或本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在崗編外人員報考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人事管理權限相應的上級主管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4)近期一寸白底彩色證件照片1張(貼于《報名表》上)。
通過郵件報名人員應在規(guī)定報名時間內將報名資料打包發(fā)送到指定郵箱報名,面試時提供相關報名材料的原件。
(二)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和要求報名,并對《報名表》填報的報名信息和提交的相關報名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2.由招聘單位按照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和要求進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方可參加考試。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根據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情況,按以下考核辦法進行招聘。面試由嘉興市國際交流服務中心組織實施。
(一)面試(滿分按100分計)
1.面試人選確定。各崗位根據報名所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的人員確定為面試人選;
2.面試內容。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查參加面試人員的理論政策水平、思維反應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履職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和能力;
3.面試要求。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等以核發(fā)的《面試通知書》為準。參加面試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面試通知書》、相關證明材料等原件;
4.面試成績60分以上為合格。面試未達合格線的人員,不確定為考察、體檢人選。
(二)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計算:資格審查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三)有關事項
如有報考人員不按考試規(guī)定的要求參加面試的,視作自愿放棄招考資格;如有報考人員在面試時違反面試考場規(guī)則等,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招聘資格。
五、考察、體檢及公示
(一)考察。由嘉興市國際交流服務中心組織實施??疾旃ぷ鲄⒄铡豆珓諉T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執(zhí)行,主要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和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二)體檢。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入圍體檢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自愿放棄體檢。體檢費用自理(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另行通知)。
(三)公示。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嘉興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應聘人員在體檢、考察、公示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不合格的或自愿放棄的,按招聘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聘用及管理
(一)經公示后確定的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按本單位編外人員管理的辦法進行聘用和管理。
(二)聘用人員已和有關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內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前應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隱瞞,后果自負。
(三)聘用人員應按照招聘單位規(guī)定的時間,辦理聘用手續(xù)并到單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四)聘用人員的薪酬待遇按照招聘單位編外人員待遇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聘用人員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1年內因各種原因離職的,招聘單位可按上述辦法在參加相應崗位面試人員中根據總成績依次遞補聘用人員。
七、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在報名、面試、考察、體檢等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已簽訂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相應崗位按上述辦法進行遞補。
(二)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在本次招聘期間必須保持暢通,無法聯(lián)系造成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三)公告未盡事宜,由嘉興市國際交流服務中心依據有關文件規(guī)定提出相應處理意見,報嘉興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審核后執(zhí)行。對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嘉興市國際交流服務中心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四)本次招聘公告、考試成績、資格復審、體檢、公示等事宜在嘉興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官網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錄查詢。
咨詢電話:0573—82512196
監(jiān)督電話:0573—8252158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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