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欠薪治理還需多管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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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鏈接】
日前,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這為實現根治欠薪目標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
【綜合分析】
欠薪是指拖欠勞動者工資的行為。
客觀地說,這些年來,有關部門一直在關注和治理農民工欠薪亂象: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明確了一系列治理措施;2017年9月,人社部出臺《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2011年,刑法修正案將“惡意欠薪”正式列罪,“拒不支付勞動者報酬”被納入刑法調整范圍……農民工的權益更有保障了。數字勝于雄辯,2008年農民工欠薪率是4%,2018年是0.6%左右。2019年,各地查處欠薪違法案件數、涉及勞動者人數和金額,分別比2018年下降33.1%、50.8%和50.4%。2020年的目標,則是實現基本無拖欠。不過,面上的“形勢大好”,并不能遮蔽點上的“沉疴難治”。
【相關問題】
一、欠薪侵犯了勞動者的經濟利益與權力。按勞取酬是法律賦予每一個勞動者的權利。但是一些經營者從克扣工資發(fā)展到惡意拖欠,將農民工的血汗錢收入自己的腰包,付出勞動卻得不到報酬,嚴重侵犯了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權。
二、欠薪影響了勞動者的基本生活水平。一旦出現拖欠工資,那些依賴工資為生的工人便沒有了經濟來源,他們背后上有需要贍養(yǎng)的父母,下有需要撫養(yǎng)的子女,連生存都成為困境。
三、欠薪影響了社會治安的穩(wěn)定。很多地方一直在著手欠薪治理工作,但拖欠工資的現象并未減少,欠薪問題嚴重程度進一步加重。大批農民工落入追薪無門的困境,迫使部分民工四處上訪告狀,嚴重影響了社會秩序和大局穩(wěn)定。
【相關對策】
一、全面排查,確保欠薪清零。對轄區(qū)內所有在建工程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全面清査,建立健全工作臺賬。清查歷史欠薪存量案件,集中力量解決長期未解決的歷史遺留欠薪問題,做到問題不解決不銷賬。了解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及國企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為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起到示范帶頭作用。
二、完善機制,狠抓制度落實。建立健全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及維權信息公示等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繳存辦法。著力解決制度措施不落實的問題,切實把功夫下在平時,防止欠薪隱患累積到年底。
三、聯(lián)合懲戒,加大懲治力度。按照相關規(guī)定,對欠薪違法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企業(yè),依法向社會公布。對欠薪符合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條件的,要做到應列盡列,并按規(guī)定共享至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依法依規(guī)聯(lián)合懲戒,使欠薪違法者一處違法,處處受限。各級人社部門、公安機關要密切配合,依法嚴厲打擊惡意欠薪違法犯罪行為。
四、暢通渠道,及時快速維權。落實舉報投訴案件省、市、縣三級聯(lián)動處理機制,方便農民工依法維權,確保投訴“有門”。完善組織網絡,發(fā)揮各類調解組織在解決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中的作用。進一步完善應急處置機制,完善突發(fā)事件處置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fā)的突發(fā)性、群體性、極端性事件,維護社會安定穩(wěn)定。
【案例拓展】
巴西是第一個在欠薪保障基金方面立法的國家,比利時在1967年建立了工資保障基金,在解決欠薪問題上影響很大,隨后荷蘭、瑞典、丹麥等各個國家紛紛效仿,制定了專門的欠薪法案和實行規(guī)則。我國的臺灣地區(qū)也在《勞動基準法》第28條規(guī)定了工資墊償制度。對于拖欠工資的,有些國家規(guī)定其為刑事犯罪,例如韓國,對故意拖欠工資的業(yè)主可以采取拘留等措施。
【高頻金句】
農人不饑,而天下肥;蠶婦不寒,而天下安?!掇r夫禱》
欠薪的出現和存在,并不因季節(jié)而轉移。治理欠薪,不論何時開展,受益的都是農民工。———李丹青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既需要事后處理,更需要源頭預防、過程監(jiān)控。——《法制網》張維
【時評文章】
打好組合拳嚴懲惡意欠薪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審判執(zhí)行工作的通知》,部署開展相關工作。國務院近日公布了《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從落實主體責任、規(guī)范工資支付行為等方面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作出了規(guī)定。
勞動工資爭議糾紛有時候關乎一個人,有時候則涉及一群人,他們背后是一個個家庭。按時足額領工資,過年全家俱歡顏??偟恼f來,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要打好組合拳,暢通綠色通道,形成治理合力。一方面,最大限度提高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成本,用足法律手段,用好信用懲戒,發(fā)揮教育警示作用,引導用人單位依法用工,按時足額發(fā)放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工資。另一方面,最大限度降低農民工維權成本和門檻,堅決杜絕拖延立案、人為控制年底不立案等現象。
拖欠農民工工資,原因很多。有些企業(yè)因經營困難拖欠農民工工資,有的企業(yè)則是惡意欠薪。各部門應積極構建監(jiān)察執(zhí)法與刑事司法“直通車”,有效推動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及時進入司法程序。人民法院發(fā)揮刑法的威懾作用,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等違法行為,對惡意欠薪構成犯罪的堅決依法嚴厲懲處,讓惡意欠薪者付出代價。同時,在法院的執(zhí)行環(huán)節(jié),用足用好失信懲戒、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罰款拘留等執(zhí)行措施,依法采取凍結、扣押、查封、拍賣、變賣等強制措施,保障農民工及時兌現權利。
對于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人民法院近年來嚴格審理,明確了裁判標準和尺度,強化了有關措施。對案件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的,以及有財產給付內容的涉農民工勞動爭議糾紛,人民法院依法運用先予執(zhí)行程序、簡易程序和小額速裁程序等,快立、快審,提高審判效率;對適合以調解方式處理的案件,綜合運用訴前調解、委托調解、邀請調解等多種方式,將法律宣傳與說服教育相結合,督促企業(yè)及時依法履行法律義務;對群體性或涉案金額較大的案件要掛牌督辦,統(tǒng)籌處理。
從源頭上防止欠薪案件發(fā)生,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要做到守法懂法用法,有關部門更要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讓勞動者權益及時兌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李萬祥)